1月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關于本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上海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相加后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加發1%。
上海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金中基礎養老金的計算辦法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1%×繳費年限)。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參保人員辦理申領基本養老金手續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計算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時,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的繳費工資指數)。
本人平均月繳費工資指數=(Z1+Z2+……+Zm-1+Zm+1×n)÷N。
Z1、Z2……Zm-1、Zm為參保人員的月繳費工資指數。月繳費工資指數按照參保人員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繳費工資基數除以對應的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計算結果保留4位小數)。
參保人員2010年底以前實際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視同繳費年限的月繳費工資指數統一按照1計算。
N為參保人員累計繳費年限的月數(含視同繳費年限的月數)。
基本養老金也稱退休金、退休費,是一種最主要的養老保險待遇。
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后,根據他們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貨幣形式支付的保險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職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為保障企業退休人員生活,2005年至2012年,我國已連續8年較大幅度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自2013年1月1日起,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提高幅度按2012年企業退休人員月人均基本養老金的10%確定。
1月8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1月1日起按照10%的標準上調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這已經是連續第10年上調企業養老金。此次上調之后,全國企業退休人員平均每月養老金將突破2000元。全國7400多萬企業退休人員將因此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