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齡工資是企業按照員工的工作年數,即員工的工作經驗和勞動貢獻的積累給予的經濟補償。工齡工資是企業分配制度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雖然金額不是很高,但工齡工資的作用不可小瞧。
企業執行工齡工資的政策各不相同。少數企業覺得工齡工資所占比例小、意義不大,干脆不設置這項政策;多數企業的工齡工資政策呈線型,即確定X元/年的標準,員工實際所得工齡工資為工作年限×分配標準;有的企業還規定了工齡工資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滿幾年起計發。
一、這次調整工齡津貼標準的范圍是實行結構工資制度的機關、事業單位。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其工齡津貼標準由現行的每工作一年0.5元調整為1元。工齡津貼按本人實際工齡計發。
三、已達到國家規定的離退休年齡未辦理離退休手續的人員,屬于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批準繼續工作的,可以按實際工齡計發工齡津貼;其余均按本人達到國家規定離退休年齡時的工齡計發工齡津貼。
四、相應調整機關、事業單位離休、退休人員的待遇,具體辦法是:對參加了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調整后的標準計算原工齡津貼數額,納入離退休費基數。對未參加1985年工資制度改革的,按本人離退休前的實際工齡和每工作一年1元的標準增加離退休費基數。
1、連續計算法,也叫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后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后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2、合并計算法,也叫合并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后兩段工作時間合并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后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并計算。
3、工齡折算法。從事特殊工種和特殊工作環境工作的工人,連續工齡可進行折算。如井下礦工或固定在華氏32度以下的低溫工作場所或在華氏100度以上的高溫工作場所工作的職工,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在此種場所工作一年,可作一年零三個月計算。在提煉或制造鉛、汞、砒、磷、酸的工業中以及化學、兵工等工業中,直接從事有害身體健康工作的職工,在計算其連續工齡時,每從事此種工作一年,作一年零六個月計算。
在計算一般工齡時,應包括本企業工齡在內,但計算連續工齡時不應包括一般工齡(一般來說,因個人原因間斷工作的,其間斷前的工作時間只能計算為一般工齡)。確定職工保險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備退休條件時,一般只用連續工齡。所以一般工齡已經失去意義。實行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制度以后,以實際繳費年限作為退休和計發養老保險待遇的依據,之前的連續工齡視同繳費年限。工作年限或連續工齡計算應按國發[1978]104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即“滿”一個周年才能算一年。
范津貼補貼被納入基本工資。
調整以后:
1、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5250元;
2、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3元?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
從10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
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
1、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現行的540元?830元分別調高到1130元?1640元
薪級工資標準:
1、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現行的70元?915元分別提高到150元?1855元。
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
提高后的標準為:
初中畢業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220元
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345元
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390元
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
省部級副職1140元
廳局級正職900元
廳局級副職730元
縣處級正職570元
縣處級副職480元
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
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退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退休費: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
廳局級700元
縣處級460元
鄉科級350元
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
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
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
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
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