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工資制度,是指公務員依法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后,國家以法定貨幣支付給公務員個人勞動報酬的制度。
公務員各項津補貼因級別和職務差別而有不同,如提租補貼(對租住公有住房的職工,因租金提高而由單位給予的補貼),正部級240元/月,副部級210元/月,正司級130元/月,副司級115元/月,處級100元/月,科級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每個級別的工資總差也就在八九百元左右,如處級要比科級高八九百元左右。如果以此類推,在中國,*的工資估計也就1萬余元。
不同級別的公務員其他方面的待遇也會不一樣。據前述林姓工作人員介紹,比如醫療報銷的比例,一般國家規定的能夠報銷的醫藥費,公務員的報銷比例能達到90%。但50歲以上的副司局級有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可享受副司局級醫療待遇,有專門的醫療藍卡。以北京為例,具體說來就是可在指定醫院的干部門診就醫,可報銷的病房標準和床位標準要比普通公務員更高等。
公務員實行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工資制度。職務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職責大小,一個職務對應一個工資標準,公務員按所任職務執行相應的職務工資標準;級別工資主要體現公務員的工作實績和資歷。公務員級別為27個,每一職務層次對應若干個級別,每一級別設若干工資檔次。公務員根據所任職務、德才表現、工作實績和資歷確定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執行相應的級別工資標準。
1.按勞分配原則
按勞分配原則是個人消費品分配的主要原則,公務員的工資要體現工作職責、工作能力、工作實績、資歷等因素,保持不同職務、級別之間的合理工資差距。
2.正常增資原則
公務員的工資水平應當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建立公務員工資的正常增資機制。
3.平衡比較原則
國家實行工資調查制度、定期進行公務員和企業相當人員工資水平的調查比較,并將工資調查比較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工資水平的依據。
4.法律保障原則
工資報酬權是公務員的基本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公務員工資、福利、保險、退休金以及錄用、培訓、獎勵、辭退等所需費用,應當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
公務員隊伍是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載體和支撐,基層公務員更是上情下達的關鍵環節,胡穎廉認為,規范公務員地區附加津貼制度,能夠有效解決地區差別不合理的問題。現實中,省與省之間最高和最低津補貼相差可達3至4倍,同一省內不同地區也存在差距,不僅挫傷了積極性,也直接影響行政效率。
其次,完善職務和職級并行的薪酬制度,就需要在升官的狹窄路徑之外,拓寬職級這條路。這方面深圳走在全國前列。作為人社部批準的全國聘任制公務員制度試點,深圳于2007年和2009年分兩批招聘了53名聘任制公務員。2010年1月1日起深圳規定所有新進入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一律實行聘任制。同時開始正式推行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將公務員分為綜合管理、行政執法和專業技術三類,并為后兩類建立獨立的職務序列,工資待遇不再與行政職務級別掛鉤。
新一輪公務員工資改革將延續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導向,更加注重公平正義,而且注重從制度設計上找尋出路。胡穎廉如是表達對未來公務員工資改革的期待。
范津貼補貼被納入基本工資。
1、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340元—4000元分別提高到510元—5250元;
2、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293元—3020元分別提高到810元—6135元
3、其他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提高。
從10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沒有實施績效工資的,從應納入績效工資的項目中納入。
1、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80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810元
2、管理人員由現行的550元—2750元分別提高到1150元—3770元
3、工人由現行的540元—830元分別調高到1130元—1640元
1、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80元—2600元分別提高到170元—5795元
2、工人由現行的70元—915元分別提高到150元—1855元。
對象:高校畢業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
初中畢業生每月1190元
高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220元
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345元
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390元
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
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435元
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580元
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720元
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的具體辦法,由各地區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00元
省部級副職1140元
廳局級正職900元
廳局級副職730元
縣處級正職570元
縣處級副職480元
鄉科級及以下40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40元
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對象: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及以上1100元
廳局級700元
縣處級460元
鄉科級350元
科員及辦事員260元
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700元
副教授及相當職務460元
講師及相當職務350元
助教(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260元
工人、高級技師和技師350元
高級工以下(含高級工)及普通工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