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978年6月國務院頒發的《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和《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發[1978]104號)規定,下列幾種情況可以辦理退休:
(1)男性干部、工人年滿6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2)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繁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種的職工,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的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
(3)男年滿50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連續工齡或工作年限滿10年的,經醫院證明,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
(4)因工致殘,經醫院證明(工人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按月享受傷殘津貼;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
實行彈性退休制度,讓身體差的人選擇早幾年退休,可以多領幾年退休金;讓身體好的人選擇遲幾年退休,屆時可以領到更高的退休金,過上更優裕的生活,可謂“皆大歡喜”。
延遲退休最新消息:2018年開始延遲退休年齡,到2045年延遲至65歲,延遲退休年齡規定最新消息2015:延遲退休方案預計將在2017年出臺。
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近日表示,將會以“小步慢跑”的方式讓延遲退休政策落地。每年延遲幾個月,最后到位。目前正在抓緊制定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將適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所謂“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是指每年只會延長幾個月的退休年齡,同時提前向社會預告,給公眾以心理預期。但實際上,“漸進式延遲退休方案”,也是全國統一的延遲退休年齡,并不允許在職人員對退休年齡的自主選擇。這種“一刀切”的延遲退休并不合理,原因是,不同人的身體健康狀況千差萬別,有的人60歲就身心疲憊、百病纏身,有的人65歲仍然精神矍鑠、老當益壯。因此,合理的做法是實行彈性退休制,讓不同的人根據自身狀況,在一定的退休年齡段區間內(例如55~65歲或58~68歲)自主選擇退休年齡。
近日,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延遲退休方案(草案)的起草已基本完成,還需等待中央批復、征求公眾意見,方案公布后將緩步推進,全部到位需要若干年時間。
不過,值得關注的是,蘇海南稱,我國的延遲退休政策將從具備身體條件的女管理者起步,漸進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