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并已辦理退休手續;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并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如今,中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月數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看影響退休養老金多少的3個因素: 1.退休時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省平工資每年都在增加,養老金水平也就逐年水漲船高) 2.本人繳費年限(繳費年限越長,養老金越多) 3.個人賬戶儲存額(繳費金額越多,養老金越多)
職工繳費工資高于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300%的,以所在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00%為繳費基數;職工繳費工資低于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的,以所在省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
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擇的檔級為60%、80%、100%,基于如今社平工資逐年提高,考慮到個人承受能力,部分省市增加40%的檔級。
今年初,國務院印發《關于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日前透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正穩步推進,全國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備案工作已完成。
據公開報道統計,目前至少已有云南、甘肅、陜西、湖南、湖北、天津、黑龍江、四川、山東、上海、江蘇、福建、吉林、遼寧、山西、江西、廣西等17地公布了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從養老保險基金籌集、養老金計發辦法、基金管理和監督、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政策銜接等方面對中央方案進行細化,予以明確。
梳理各地養老金“并軌”實施意見和辦法可見,雖然各地都按照國務院決定,統一確定了單位與個人繳納基本養老金的比例,但對于個人繳費工資基數的規定各有差異。
例如,遼寧、黑龍江、天津、山西、云南等地明確,機關單位個人繳費基數包括:本人上年度工資收入中的基本工資、國家統一的津貼補貼(艱苦邊遠地區津貼、警銜津貼、海關津貼等國家統一規定納入原退休費計發基數的項目)、規范后的津貼補貼(地區附加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而上海則在實施辦法中規定,個人繳費基數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確定。
國務院“決定”要求,要立足增量改革,實現平穩過渡。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員,通過實行過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
為此,黑龍江、陜西、山東、福建、吉林、甘肅、天津、云南、遼寧、江西等多個省份明確提出為涉及人員設立10年過渡期。即對于10月1日前參加工作、改革后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