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多地陸續公布了最低工資標準。雖然即使是工廠里的普工,工資一般也在3000元以上,而今年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超2000元,且多個省市不上漲最低工資的還成為新聞引起了熱議。
為何看似已無實際意義的最低工資標準卻備受關注?最低工資上漲到底觸動了哪些敏感神經?最低工資標準怎么調整更合理?記者就這些問題展開了調查采訪。
什么是最低工資標準?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丁守海向本報記者介紹,《最低工資規定》是從2004年開始實施,以省為單位,至少每2年調整一次,一些省份每年都在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資標準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兩種形式,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勞動者,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非全日制就業勞動者。丁守海認為,最低工資標準是一種事后確認性質,是勞動力市場壓力倒逼的結果。最先開始是適用于農民工等低端勞動力,每年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對農民工等群體的工資有一種牽引上漲的作用。
據悉,目前全國已經有11個地區上調了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深圳、上海、廣東、天津、北京、山東、陜西、甘肅、西藏、湖南、海南,仍有20多個省份尚未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更有省份違規兩年沒有上漲最低工資。
這些省份緣何遲遲不愿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呢?有評論認為,隨著經濟增速放緩,不少人開始擔心,最低工資調整過快,會增加企業負擔、影響就業。
上調為何會增加企業負擔?
按照《最低工資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包括個人應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最低工資標準調整之后,社保、公積金等最低計算基數也要相應調整,勞動者的生活又多了一份保障。對企業職工來說,最低工資標準當然是越高越好,那么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會對企業帶來什么影響呢?
青島一家制造業企業負責人告訴記者,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幅度看似不大,但其附著的其他因素太多,例如職工醫療期間待遇、試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贍養標準以及部分省份的失業保險基數均與最低工資標準直接掛鉤,企業的負擔會增加很多,利潤空間也會被進一步壓縮。
在廣東省政府發布《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之后,東莞市企業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由原來的每月1310元提高到每月1510元。智通思而學教育網對東莞制造業企業的一項調查顯示,在東莞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之后,有29%的企業增加3%至5%的成本,54%的企業成本增幅在5%至10%。
“地方政府其實也愿意借花獻佛提高最低工資標準,讓百姓的收入更多。但如果超過了企業的承受能力則得不償失,會影響當地經濟的發展,F在很多省份沒有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或者調整幅度不夠大,可以解釋為地方經濟增速放緩,企業壓力大。”丁守海對記者說。
在丁守海看來,最低工資標準上調會使低端勞動力成本上升,對于低端勞動力占比高的中小企業,用工成本會上升很多。對于西部地區產業結構較低的企業,其吸納的低端勞動力多,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會使其工資成本上升較多。如果超過了企業的承受能力就會導致企業的破產,這樣就會對就業產生很大的沖擊力。
如何漲才雙贏?
毫無疑問,最低工資的上調對職工來說是個好消息,但面對壓力,保證企業與職工的雙贏才是最低工資上調應該達到的理想效果。
調查數據顯示,最低工資標準上調在為企業帶來的各種影響中,60%的企業表示用工成本上升,68%的企業表示會促進企業的轉型升級,100%的企業認為會激勵員工努力工作。
無論是企業適應形勢加快轉型升級,還是采取措施激勵員工努力工作,對所有企業而言,總是機遇與挑戰并存。但根據記者的調查,面對最低工資標準上漲帶來的人工成本上升對企業利潤帶來的壓力,企業有自己的對策。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有不少企業考慮通過購進先進機器代替人工勞動,由人工成本轉移至機器成本,高效且節省人力資源;也有企業考慮向低人工成本地區轉移。但是,已有的客戶網絡和接單渠道、已投入資金建設的生產設備等問題,是企業所必須考慮到的,企業紛紛表示搬遷不是誰都“玩得起”。
在此情況下,有一些企業采取不正當的手段減輕自身負擔。深圳一家加工企業員工小唐告訴記者,“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我們是漲了底薪,但公司克扣了我們的崗位津貼和生活補貼,工資實際上等于沒有漲!
東莞一家制造業企業員工告訴記者,“漲了底薪之后,但領導說,我們的獎金以后要和企業效益掛鉤,F在企業效益沒以前好了,這不是明擺著要減少獎金嗎!”
丁守海表示, 政府需要繼續指導各地加強對經濟形勢的分析研判,統籌考慮經濟增長水平、企業勞動生產率、就業狀況、職工收入和物價水平,穩慎地把握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的頻率和調整的幅度,使低收入職工工資的增長與促進就業、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相協調,這樣才能保證企業與員工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