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病假一天工資如何計算?可能很多上班族有事只請假一天,那么需不需要扣工資呢?請病假要根據公司的規定與章程,下面可以了解一下相關信息。
病假期間是按照“日工資×病假工資比例×病假天數”的公式來發放。它是“月工資計算基數÷當月計薪日”的結果。計薪日是指國家規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
《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對工資計算基數有明確規定:
(一)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于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
所以,如果你要請病假,那么一般不用擔心因為請病假就被扣工資的問題,正常的病假都會按照平常來發放工資,在法律上更是如此,如果你又這類問題,而且比較嚴重,那么就可以按照法律的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對相關問題還有疑惑,建議請教律師解決。
職工病假有哪些待遇
職工患病或非因工傷殘,除按規定比例發給職工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外,還應發給各項國家、省、市規定的各項生活補貼,如上述的病假待遇低于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現為97。44元),原則上按職工生活困難補助標準與各項生活補貼之和的標準發給。
《關于職工保險福利若干問題處理的通知》病假工資 1、對在12個月內病假累計不滿6個月的職工,本年的病假工資,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總額(簡稱月均工資)為基數,如超過上年度市屬(縣級市)職工月均工資,則以上年度市屬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連續工齡不滿5年,按45%發給,滿5年不滿10年,按50%發給;滿10年不滿20年,按55%發給;滿20年及以上,按60%發給;獲得各級政府授予勞動模范(先進生產工作者)稱號的職工,按65%發給。享受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離休、退休待遇的職工,按70%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