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醫是廣大農民的健康守門人,去年以來,我省采取多種措施,不斷提高鄉村醫生待遇。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人均補助標準提高到35元,甘肅省明確農村地區新增5元全部用于村衛生室開展相應工作,確保村醫合理收入穩步提高。
我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之后,按照國家及省上相關政策要求,省衛生計生委通過村級一般診療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藥品零差率專項補助等多種渠道,保障村醫的合理收入。在中央財政補助的基礎上,省級財政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鄉村醫生定額補助。將40%左右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全面落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藥品零差率銷售補助和一般診療費補助,保障鄉村醫生獲得合理報酬。允許鄉鎮衛生院可以將醫療收入超收部分的30%用于合理的績效獎勵、臨聘人員工資等,鼓勵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積極開展基本醫療服務。通過以上措施,我省鄉村兩級衛生人才隊伍得到穩定,基層群眾健康有了保障。
其實,國辦早在2011年7月就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指導意見》,國家衛生計生委也于2013年8月發出《關于進一步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提高鄉村醫生待遇的通知》,明確了村醫的待遇保障。目前,村醫補助主要包含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助經費、定額補助經費、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經費。遺憾的是,擠占、截留或挪用村醫補助現象屢見報端,村醫實名舉報相關公職人員侵占補助款也并不鮮見,一些“小官巨貪”損害了村醫的權利,寒了他們的心。
顯然,提高補助標準、完善退出機制等“加法”僅僅邁出了“把村醫留住”的第一步,如何做好“減法”,讓更多的村醫實實在在享受到政策利好才是關鍵。比如,能否改變由縣財政局——縣衛生局——鄉衛生所——鄉衛生院——村醫的補助發放模式,推廣陜西華縣、山東東營等地較為成熟的財政直接發放補助做法,將補助款的“跑冒滴漏”“雁過拔毛”降到最低?
再如,能否減少考評環節,讓補助及時足額抵達村醫手中?為了對村醫的主要工作即公共衛生建設和醫療服務進行評價,各地均建立了考評機制并根據考核結果發放補助。然而,一些基本公共衛生建設項目諸如城鄉居民健康檔案管理、孕產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做到什么程度才算合格?是否像一些村醫質疑的“僅僅是為了有個克扣補助的借口”?探索更為科學的考評模式、減少相關部門的自由裁量權,才能更好地保障村醫待遇。
還有,能否對村醫管理的同時減少收費?北師大中國醫療衛生政策研究院“農村衛生人力資源課題組”對7個省份3968名村醫調研發現,幾乎所有接受調查的村衛生室,都承擔了來自衛生監督、地稅、工商保等部門的費用,如合作醫療協議費、年審費、會員費等,以及不定期檢查費、餐飲費等等。如何在多服務、強監管、少收費上動腦筋,考驗著管理者的智慧。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長期以來,“堅守幾十年”“默默付出”的村醫被譽為廣袤農村的“健康守門人”。只有推動紙面上的法轉變為行動中的法,才能吸引更多的人投身鄉村,才能找到“明天誰給老鄉看病”的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