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同時,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村醫是三級醫療體系中最基層的力量,也是離患者最近、了解患者病情最及時、實施急救措施的第一人。因此,村醫聽起來很小,但起到的作用卻至關重要的。本次國務院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提出要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這可謂給廣大默默奉獻在基層醫療一線的村醫吃了枚定心丸,有力保障了基層醫療力量。
在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人口居住較為分散,特別是在中西部地區尤為突出,加之農村城鎮化和外出務工人員的增加,村醫所服務的群體在急劇減少。導致村醫的收入水平驟減。從而在各地都有出現村醫流失的現象,在自己的村子里根本找不到醫生。所以不管大病小病都往城里醫院跑,在無形當中增加了城鎮醫院的就醫壓力,看病難、看病貴也相繼出現。
《意見》的出臺,從制度層面上保障了村醫的待遇水平。在村醫現有服務收入的基礎上,政府通過直接補助、醫療培訓、社會保障等多個層面,切實提高村醫的待遇,讓廣大堅守在基層醫療戰線的村醫感受了希望、體會到了政府的關懷,因此能夠提高廣大村醫的工作積極性,讓基層留得住村醫、讓廣大病患者能實現“小病不出村”。
不可否認在許多農村地區,村醫的醫療水平、專業技術能力和學歷普遍偏低,醫療和衛生條件還不能基本達標,許多“土醫生”還大量存在。但是,往往就是這樣一批力量,能夠及時挽救當地群眾的生命,為群眾提供“價格便宜、服務周到、效果良好”的醫療服務。筆者認為,針對這樣一批未達標的醫療力量,國家也應該加大扶持力度,對當地群眾放映較好、醫療技術突出的“土醫生”,就應該對其免費進行培訓,加大醫療設備的投入,提高其醫療水平,從而進一步充實基層醫療力量,并納入相關醫療報銷范疇。
提高村醫待遇是緩解當前醫療資源分配不均的又一重要舉措,也是惠及廣大農村地區的重要“民生工程”,確保廣大群眾得到就近、便利、實惠、高效的醫療服務,才能確保“小病不出村”。
《意見》明確,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準,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此外,提高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待遇。對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財政要適當增加補助。
《意見》還指出,要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對于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采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