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調整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待遇標準2015最新消息:近日,民政部、財政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聯合頒發了《關于調整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離退休費和生活補貼標準以及地區生活津貼實施范圍的通知》和《關于調整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遺屬和1955年前后復員女同志生活補助費標準的通知》,對軍隊離退休干部、士官的離退休費、生活補貼、軍人職業津貼、軍齡工資、年定期增資和遺屬生活補助等多個項目進行了較大幅度調整。
為了確保軍休干部待遇得到及時準確兌現,合肥市民政局組織各軍休所工作人員,依據軍休干部個人檔案,對照待遇調整標準一一進行核算,層層把關審核,并對調資情況在各軍休所內進行公示,接受軍休干部們監督,力求做到公開公正、準確無誤。
一、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
1、 什么是軍隊離休退休干部的“兩個待遇“?
答: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兩個待遇是指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文件依據:國發[1984]171號)
2、 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包括哪些內容?
答:軍隊離退休干部政治待遇主要包括閱讀文件,聽報告,參加一些重大節日和慶祝紀念活動,黨員軍隊離休退休干部逝世后骨灰可覆蓋軍旗,授予離休干部《離休干部榮譽證》、功勛榮譽章,安排離退休干部擔任一定的榮譽職務等。(文件依據廳(秘)發[1981])76號、組通字[81]40號,[76]政辦字第4號,[1979]政辦字第34號、[1982]政干字第481號)
3、 哪些軍隊離退休干部可以安排擔任榮譽職務?
答:對資歷較深、貢獻較大、有一定影響的離休退休干部,可由地方組織、人事部門安排他們擔任榮譽職務。(文件依據:國務院、中央軍委[1982]1號)
4、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功榮譽章有哪幾種?
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功榮譽章分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二級紅星榮譽章、獨立功勛榮譽章和勝利功勛榮譽章四種。(文件依據:中央軍委《關于授予軍隊離休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
5、 哪此軍隊離休干部可以被授予功勛榮譽章?
答:(1)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一級紅星功勛榮譽章的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將以上軍銜的軍隊離休干部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級以上領導職務的軍隊離休干部。
(2)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二級紅星功勛榮譽章的是: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大校以下軍銜或者未被授予軍銜的軍隊離休干部;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被授予少將以上軍銜,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愛降職、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軍隊離休干部和1937年7月6日以前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并在1965年5月21日以前曾任省、部級以上領導職務,但是1965年5月22日以后受降職、降級或者撤職處分的軍隊離休干部。
(3)被授予中國人民解放軍獨立功勛榮譽章的是:1937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期間入伍或者參加革命工作的軍隊離休干部。(文件依據:中央軍委《關于授予軍隊離休干部中國人民解放軍功勛榮譽章的規定》
二、退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1、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有哪些具體項目?
答: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具體項目包括:退休費、副食品價格補貼、生活補貼、糧油調價償、早期回國定居專家生活津貼、保留福利補助、保留伙食補貼、少數民族補貼、防暑降溫費、政府特殊津貼、殘廢金(傷殘保健金)、生活補助、住房補貼、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電話補助費、探親路費、水電補貼、生活補助費、冬季取暖補貼、軍人職業津貼、軍糧差價補貼。
2、軍隊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執行什么生活待遇標準?
答:軍隊退休干部、退休志愿兵移交政府安置管理后,各項生活生活待遇昀按軍隊統一的項目和標準執行,不再執行安置地政府規定的各項補助補貼。(文件依據:[94]財社字第19號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