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軍隊軍人待遇怎么樣?生活補貼標準是多少?下面為大家整理了相關信息,希望對您有幫助。
軍隊現役干部除工資待遇外,還實行了生活補助補貼政策,以保障他們的收入隨物價增長而提高,并分享國民經濟發展成果。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后,軍隊現役和離退休干部實行了多種生活補助補貼。1993年軍隊工資制度改革,對軍隊干部的生活補助補貼進行了歸并。1993年12月31日,總后勤部發出《關于歸并現行補助補貼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確定:軍官、文職干部執行新的工資標準后,原享受的洗理費,書報補助費,副食品價格補貼,肉價補貼,肉、蛋、菜價格補貼,燃料價格補貼,伙食補貼,各種糧、油、煤價格補貼,生活補助費等9項補助補貼進入歸并,一部分并入基本工資,一部分改稱福利補助和伙食補助。軍隊離退休干部執行的這些補助補貼,從1993年10月1日起,一部分計入了離退休費,一部分改稱福利補助和伙食補貼。同時建立了軍人職業津貼,依據職務執行相應標準
此后現役軍官和離退休干部又新增加了一些生活補助項目。1997年1月20日,總后勤部確定從1996年10月1日起給在職干部和離退休人員發生活補貼,按職務發放。1998年軍隊和武警部隊不再從事經商活動。1999年1月5日總后勤部決定從1999年1月1日起,現役干部和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統一改為生活補助。每人每年500元,在“元旦”、“春節”、“五一”、“八一”、“十一”五大節日發放。2006年6月11日,中央軍委印發《軍隊工資制度調整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四總部印發《軍隊工資制度調整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實施辦法》。從2006年7月1日起建立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制度。生活性補貼,軍官、文職干部和離退休干部每人每月560元;工作性津貼,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享受,批準離休退休的,從下達命令的下月起停發。
2009年3月21日,經中央軍委批準,四總部發出《關于軍隊調整規范津貼補貼制度的通知》, 確定從2008年7月1日起,調整規范軍隊津貼補貼制度。(1) 軍官、文職干部、士官。將現行的軍人職業津貼、生活補貼、福利補助、伙食補貼、生活補助(五大節日補助,下同)、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7個項目,歸并為軍人職業津貼、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3個項目。(2)離休干部。將現行的軍人職業津貼、生活補貼、福利補助、伙食補貼、生活補助、生活性補貼6個項目,歸并為軍人職業津貼和離休生活補貼2個項目。(3)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志愿兵)。將現行的軍人職業津貼、生活補貼、福利補助、伙食補貼、生活補助、生活性補貼6個項目,歸并為軍人職業津貼和退休生活補貼2個項目。(4)軍官、文職干部離退休后和士官退休后,軍人職業津貼全額享受。軍官、文職干部從下達離休命令的下月起,停發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改發離休生活補貼;軍官、文職干部和士官從下達退休命令的下月起,停發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改發退休生活補貼。(5)軍人職業津貼、離休生活補貼、退休生活補貼,按月隨工資發放,不作為計發有關人員生活待遇費用的基數。這次調整規范,確定在職干部、士官(含離退休人員)人均每月增加津貼補貼1100元。
2011年5月12日,四總部發出《關于軍隊進一步調整規范津貼補貼制度的通知》, 確定從2009年7月1日起,進一步調整規范軍隊津貼補貼制度,對軍官、文職干部的生活性補貼和工作性津貼,離休干部的離休生活補貼,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的退休生活補貼標準進行調整。參照國家公務員津貼補貼水平,確定在職干部、士官(含離退休人員)人均每月增加津貼補貼508元。2011年1月1日以后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由軍隊原供應單位補發津貼補貼。2010年12月31日前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離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由地方政府民政部門補發津貼補貼。2011年7月13日 ,民政部、財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后勤部發出《關于對進一步調整規范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津貼補貼制度的通知》,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與在軍隊的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一樣調整生活補貼標準。軍人職業津貼仍按現行標準執行。生活補貼按職務執行新的標準, 如副師職:離休干部每月增加1190元 退休干部每月增加910元。通過調整,進一步提高了軍隊現役人員和離退休干部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