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領執行款委托書1
委托人:張三,女, 年 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包頭市昆區 xx號別墅。身份證號碼:
電話: 。
受托人:李四,男, 年4月 日出生,漢族,現住包頭市 號。身份證號碼: 。電話: 。 現委托人委托上列受托人在我與王五因 糾紛一案中,作為我方執行程序代理人。
代理人李四的代理權限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參加庭審活動,處理解決執行中一切事宜,全權負責處分委托人財產進行為債權人清償本案相關債務,進行和解、代為領取相關法律文書等特別授權。
委托人:
年 月 日
受托人:
年 月 日
代領執行款委托書2
委托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 職務:律師
工作單位:
地址: 電話:
委托人因與 一案,委托上列受托人為訴訟代理人。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以下四項:
1、代為申請執行;
2、代為承認、變更、放棄執行請求,進行執行和解;
3、代為簽署有關法律文件及領取相關執行款項。
代理人 的代理權限為同上。
本委托書的有效期至本案 為止。
委托人:
年 月 日
代領執行款委托書3
人民法院:
貴院審理與我公司糾紛一案,特委托(性別:男,身份證號碼:,住址:,系我)為我方代理人,參加該案的訴訟活動。
委托權限:特別代理
代為立案,代為提供證據,代為出庭,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自行和解,代為領取和解款、執行款,代收法律文書,代為簽署有關文書,代為上訴等。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