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長提出這些疑問。對于轉專業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為兩類:一是進入大學后,發現所學專業不適合自己,難以學下去,需要轉專業:二是在志愿填報階段,通過選擇一些高校的冷門專業,低分先進名校,再考慮轉專業。本文小編整理了關于山西中醫藥大學轉專業的一些政策規定,內容來自于互聯網,僅供參考!
一、山西中醫藥大學轉專業要求和條件政策
山西中醫藥大學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
為充分調動和發揮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加強學校的教學管理,營造有利于人才成長的學習環境,學校允許本科學生在適當情況下調整原學習專業,轉入新的專業學習。
第一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山西中醫藥大學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轉專業申請條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級本科生;
2.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現違紀現象;
3.在第一學年考試課學習中專業排名前15%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
4.家長同意書。
第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專業:
1.身體條件不符合申請轉入專業的體檢標準者;
2.申請轉專業前所修課程有1門(含1門)以上首修考核不合格者;
3.定向生、特招生、專升本學生;
4.休學、留級、保留學籍者;
5.錄取為下一批次專業不得轉為上一批次專業;
6.已獲準轉專業一次者;
7.招生科類或選考科目要求不符合轉入專業當年該生源地錄取要求;
8.四年制、五年制專業不能轉到長學制專業學習。
第四條 轉入專業名額公布
1.按照行政班人數不超過50人,有實驗要求規定人數的專業,行政班級人數不超過48人計算,每個專業最少允許轉入的人數為該專業行政班人數減去現有班級人數之余額;最大允許轉入的人數在綜合考量教學條件前提下按照行政班人數不超過54人計算余額。
2.各學院確定接收名額后,報教務處審核,審核通過報送分管校長,批準后,由教務處公告周知。
第五條 申請轉專業程序
1.申請轉專業的學生,應在第一學年第二學期的第16教學周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到所在學院領取并填寫《本科學生轉專業審批表》,將申請表(一式三份)交所在學院教學秘書。
2.學生所在學院對申請轉專業學生的基本條件進行核查并簽署意見。同意轉出的,應將專業成績排名表、申請表及該生有關證明材料一并提交教務處。
3.教務處審核匯總各學院上報的初選名單,按照學生所在專業的排名除以該專業人數計算排名比例,如申請轉入同一專業的人數超過確定名額,則按排名比例順序由小到大擇取;第一志愿未被擇取的學生根據申請的第二志愿的空缺名額再次進行擇取。教務處匯總擬錄取轉專業學生名單報分管校長。經分管校長同意后,提交校長辦公會議研究,議定后在校園網進行公示。
4.教務處將轉入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交接收學院審查,接收學院簽署意見后上報教務處備案。
5.教務處通過學生所在學院通知學生,統一辦理學籍轉出轉入手續。
第六條 保留入學資格應征入伍和一年級應征入伍的本科生服役期滿復學的,經本人申請,所在學院同意,可優先申請調整專業。學校拿出當年轉入專業計劃的一定比例優先用于此類學生的轉專業需求。
此類學生單獨進行成績排名,擇優獲得轉專業資格,但所有課程首修成績必須達到及格以上。
第七條 轉專業學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從一年級或二年 級開始修讀。
第八條 學生必須獲得轉入專業的所有學分后方可畢業。原專業已修讀課程學分大于或等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學分的,可申請免修,以原成績計入成績檔案;原專業已修讀課程學分小于轉入專業相同課程學分的,應予重修;其它課程學分可計入轉入專業教學計劃任選課學分。
第九條 學生轉專業后,其學籍轉入新專業,由新專業所屬學院管理。原專業所建立的學籍檔案材料和轉專業材料存入該生檔案。
第十條 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從轉入的學年起按轉入專業 學費標準繳納學費。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學校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山西中醫學院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二、山西中醫藥大學有哪些專業
院系名稱 | 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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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醫學院 | 生物工程、生物技術、生物信息學 |
中醫臨床學院 | 中醫學、中醫學(醫學英語方向) |
針灸推拿學院 | 康復治療學、針灸推拿學、針灸推拿學(英語方向) |
中西醫結合臨床學院 | 中西醫臨床醫學 |
護理學院 | 護理學、護理學(涉外護理方向) |
中藥學院 | 中藥學、藥學、臨床藥學、藥物分析、植物保護 |
制藥與食品工程學院 | 制藥工程、生物制藥、食品科學與工程 |
醫藥管理學院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市場營銷、公共事業管理 |
人文學院 | 應用心理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