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舉辦315消費者權益日通知】
為了深入宣傳 “消費與民生”年主題,進一步提高消費維權意識,強化消費維權責任,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共建和諧社會。 區政府決定,從 月 日起到 月 日結束,在全區范圍內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服務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為宗旨,以“消費與民生”年主題為主線,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進和諧”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密切關注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和重點民生問題,針對消費領域消費者訴求,更新維權理念,開展消費教育,普及消費知識,解答消費咨詢,化解消費矛盾,調處消費糾紛,發布消費警示,加強消費引導,強化市場監管,展示打假成果,宣傳維權業績,為改善民生、促進 區社會和諧穩定發展服務。
二、組織領導
為了認真做好 年“315”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活動,決定成立宣傳活動領導小組:
組 長: 區政府副區長
副組長: 公安分局副局長
成 員: 區教育局局長
“315”活動辦公室設在 工商分局,李科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工作由工商分局牽頭負責組織本次活動的開展。
三、活動主題
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宣傳咨詢活動, 要緊緊圍繞“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自治區黨委十屆十五次(擴大)會議和全區經濟工作會議精神,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進和諧”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密切關注消費者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和重點民生問題,針對消費領域消費者訴求,更新維權理念,開展消費教育,普及消費知識,解答消費咨詢,化解消費矛盾,調處消費糾紛,發布消費警示,加強消費引導,強化市場監管,展示打假成果,宣傳維權業績。通過對年主題的廣泛宣傳,改善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擴大消費需求,拉動經濟增長,切實解決消費領域社會關注、群眾關切、政府關心的突出民生問題,努力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進市場繁榮,維護社會穩定,促進 區經濟跨越式發展。
四、活動時間
年“315”組織各項活動時間安排為一個月,即 月 日至 月 日,其中: 月 月 日為“315”宣傳咨詢服務活動周。
五、“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活動的主要安排
(一)組織開展“消費與民生”年主題宣傳活動,提高對“消費與民生”重要性的認識。“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是 年消費維權工作的主線,各部門要通過年主題的宣傳,進一步提升全社會對“消費與民生”重要性的認識,推動“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活動的廣泛深入開展。
(二)組織開展“315”國際消費者權益紀念日宣傳咨詢活動。
1、月 日上午召開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各參加單位 在 區 花園店集中整隊, 分紀念大會正式開始。(參加單位及組成方隊人數見附件 )
2、月 日上午,各單位積極組織參加,在 區新百連超寧陽店門口設立宣傳咨詢服務點,通過設立展板、散發宣傳材料、受理咨詢等形式,開展對本單位相關業務及法律法規的宣傳咨詢服務活動,向消費者講解相關消費知識;同時向消費者展示本單位工作業績以及打假維權成果,現場講解假冒偽劣商品鑒別方法,從而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本單位的業務工作的了解,也進一步廣大消費者識假辯假能力。
3、在315活動期間各單位結合年主題內容,組織大中型企業、市場、個體私營業主懸掛張貼相關宣傳標語橫幅,設立咨詢服務點,以擴大 “315”活動宣傳面。
4、開展315誠信品牌展示系列活動。由 工商分局、 區消費者協會組織 區具有特色、消費者信賴的企業及個體私營業主作全方位的宣傳報道,展示企業風采,通過這個橋梁讓消費者近距離的了解企業、了解產品,增強企業的影響力與親和力,體現“消費與民生”的社會效益。
5、組織開展農村消費維權活動。各單位要在人口集中的鄉鎮、行政村、集貿市場等地方,設立宣傳咨詢服務點,為農民朋友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農村消費者的法律意識和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
(三)廣泛深入開展 “消費與民生”年主題宣傳月活動。各單位要利用“315”宣傳月活動為契機,采取多種形式,大張旗鼓地宣傳“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扎扎實實地開展好年主題的各項活動。一是 月 日開始工商分局組織各工商所全面開展消費維權“五進”活動。二是“315”活動期間,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家電下鄉”產品的跟蹤調查,及時掌握第一手資料,向生產廠家反饋有關信息,督促經營者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使農村消費者享受同等的售后服務。三是有針對性開展消費警示和消費提示,促進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優質的服務。四是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教育和消費指導活動,改善消費者的消費預期,引導和促進消費需求。五是圍繞投訴熱點、維權難點,結合市場整頓,開展商品消費調查,向社會發布消費警示、提示,促進經營者依法經營。
(四)開展“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月”活動。各相關執法部門在3 15期間,組織開展以食品為重點的食品安全專項執法檢查重點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及經銷有毒有害食品、無證無照經營食品、利用連鎖配送、“送貨下鄉” 等名義向農村銷售假冒偽劣食品以及利用農村作掩護印制食品假包裝、假標識、假商標等違法行為。要針對群眾需求量最大、反映強烈的醬油、醋、蔬菜、飲料、肉制品、水發產品等為重點,工商、衛生、質監、農牧要充分發揮食品檢測設施的作用,組織開展一次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確保食品市場質量安全
(五)開展農村商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要圍繞家用電器、建材、裝飾材料等新農村建設重點商品,深入開展商品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針對農村配送、送貨下鄉和農村集市等特點,切實加大電視機、洗衣機、電冰箱、電熱水器等“家電下鄉”商品、摩托車和農村建材等商品的監管,檢查其來源是否合法、標識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經營行為是否規范、售后服務義務是否得到切實履行,確保農村商品市場規范有序。要嚴厲打擊借機向農村傾銷假冒家電、翻新家電和摻假使假、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村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六)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執法檢查。圍繞大宗出口商品、汽車配件、手機、藥品、服裝、箱包、家用電器等重點產品,集中查處假冒侵犯馳(著)名商標的案件、商標專用權與企業名稱專用權沖突案件以及印制和銷售侵權假冒包裝、商標標識的行為。同時,重點對個體經營者使用的名稱進行規范,未經商標所有人授權許可不得使用與我區馳(著)名商標相近似文字圖形作為字號名稱使用,對已核準使用的個體經營者的字號名稱,涉嫌侵權的及時予以糾正。開展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遏制規模性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 “雙打”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和不正當競爭行為。
(七)組織開展紅盾護農保春耕執法檢查。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三農”問題,明確提出“重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要繼續深入開展“紅盾護農”執法活動, 加大巡查力度,繼續狠抓大案要案的查處,嚴厲打擊違法經營農資行為。要通過“送法”進鄉鎮、進農村,現場為農民提供咨詢服務,增強農民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并組織對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等農業生產資料的專項檢查,嚴厲打擊坑農害農的違法行為,確保春耕生產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消費維權組織網絡,大力推進 消費維權“五進”和“一會兩站”工作,方便消費者就近投訴咨詢,妥善解決有關消費糾紛。
(八)大力開展消費維權“打假風暴”行動。各執法部門在“315”宣傳月活動中, 要圍繞城鄉結合部和農村重點地區,有針對性地查處一批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制假售假案件,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社會反響強烈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心不能慈、手不能軟,出手要快、下手要重、打擊要狠,依法打擊一批,通過新聞媒體曝光一批,確保打假風暴行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六、宣傳內容
(一)大力宣傳黨的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擴大內需、拉動消費、促進發展、維護穩定。引導消費者科學合理消費,全面促進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宣傳“消費與民生”年主題,推動全社會關心、重視、支持并加強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為營造放心消費環境做貢獻。
(三)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物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等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增強廣大消費者依法護權的意識與能力。
(四)宣傳名優商品和優質服務,推動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真實信息,以便讓消費者在了解商品和服務真實信息的基礎上放心消費、科學消費。
(五)發布有關生命健康的消費警示、提示,向消費者披露損害生命健康的商品、服務及不法經營者的信息。
(六)對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特別是對損害消費者生命健康權益的行為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評。
七、活動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大力開展宣傳咨詢服務活動。要緊扣“消費與民生”年消費主題,通過設立“315”宣傳咨詢服務臺、假冒偽劣商品展示臺、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進行廣泛宣傳。
2、按照分工搞好大會籌備工作。 工商分局負責“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紀念大會籌備工作, 公安分局負責大會的安全保衛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大會會場、展位、領導車輛停放等場地的安排以及拱門、空飄、條幅等事項的審批辦理工作。其他單位按照分工搞好本職工作。
3、加強“315”期間 小時值班工作,認真做好消費申訴舉報和中央電視臺“315”晚會現場消費申訴舉報熱線轉辦工作,及時反饋承辦處理結果。加強 及各部門熱線值班制度,暢通投訴舉報電話,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以保證每一件申訴舉報落到實處。
4、加強媒體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的作用,擴大宣傳面,及時追蹤報道“315”期間的活動開展情況,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打假維權的良好氛圍。
5、加強信息反饋工作。各部門要指定專人收集、整理活動信息,及時反映活動情況。并于 月 日前將“3.15”活動情況總結報送 區“315”活動辦公室( 工商分局)。
6、加強督導檢查工作。“315”活動期間, 區政府將組織一次檢查,對各單位開展活動的情況進行督導,發現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