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馨提示:由于各方面情況的不斷調整與變化,本站所提供的相關信息以學校公布的數據為準!
一年多少學費標準第九條 學費的收取標準為:普通類專業40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8000元/生/年;中美、中日合作辦學專業13000元/生/年;中澳合作辦學專業按學分標準收取,每生每年約18000元。住宿費的收取標準為:1000?1500元/生/年,根據實際情況收取。如政府對本年度收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學校類型: 普通本科 所在地: 天津 性質類別:理工類
通訊地址: 天津市河西區大沽南路1038號
天津科技大學位于渤海之濱、海河之畔,是中央和地方共建、天津市重點建設的以工為主,工、理、文、經、管、法、藝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大學。學校在五十余年的辦學歷史過程中,突出“堅持拓展輕工特色,精心培育行業中堅,矢志服務國計民生”的辦學特色,立足...
學校錄取規則
第十一條 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訂的錄取政策和相關規定,按照“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合格標準內,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成績為主要依據進行錄取(藝術類專業錄取依照《天津科技大學2013年藝術類招生簡章》公布的辦法進行)。
第十二條 我校按照院校志愿順序錄取考生,即按考生填報的院校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各省(區、市)的同批錄取控制線上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時,才錄取第二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并以此類推。不設志愿級差。
第十三條 專業錄取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績和專業志愿,以分數優先的原則安排專業(內蒙古自治區除外)。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愿清”的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以及專業相關科目成績較高的考生。天津市考生執行本章程第二十二條之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我校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處理)和日語專業公共外語課程為日語(零起點)除外]。小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六條 凡報考我校英語專業的考生,英語單科成績必須達到我校規定的分數線,凡報考英語專業的天津市考生,要求其英語學業水平考試單科成績為A,否則該專業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凡報考我校實驗班的考生,高考成績需達到當地本科一批錄取控制線,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達到我校要求,且高考成績排名在投檔考生的前30%。
第十八條 除國防生外,各專業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二十條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要求,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執行,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第二十一條 國防生錄取政策
我校為軍隊定向招收和培養國防生,與軍事院校同在提前批次錄取,招收經政審、面試、軍檢合格的考生。國防生在校學習期間,享受10000元/生/年的國防獎學金,接受必要的軍政訓練,畢業后到部隊工作,其他各項待遇與普通學生完全相同。
第二十二條 對于天津市考生:
1.在普通高中學業水平測試中語文、數學、物理、化學、生物、政治、地理、歷史等8個學科成績等第均獲得A的考生,簡稱8A考生。在安排專業時,一志愿投檔的8A考生的前30名,優先按照第十三條安排專業。
2.在高考成績同等的條件下(指高考成績相同):
(1)學校在退檔處理時,先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先對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較差的考生做出退檔處理。
(2)學校安排專業時,優先安排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較佳的考生,如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相同,則依據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安排專業。
3. 通過我校藝術特長生測試且合格的天津考生,依據天津市相關錄取規定執行。獲得A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40分安排專業,獲得B級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績的基礎上增加20分安排專業,獲得C級的考生以其高考成績安排專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錄取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
第二十三條 對于江蘇省考生,我校普通類專業要求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達到選測科目BB,必測科目4C且技術科目測試合格,進檔考生按照“先分數后等級”的規則排序錄取。
第二十四條 對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則,執行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加分政策和錄取規定。對于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經我校考核且合格者,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的規定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的身體健康要求,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學校獎勵資助第十條 學校設有天津科技大學獎學金、朱穎獎學金等十多項專項獎學金,此外還有國家獎學金、國防獎學金,以及企業和個人贊助的十多項獎學金,每學年獲獎學生占在校生總數的30%以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和臨時困難補助,以及學校、社會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設立的多項助學金,通過刻苦學習和勞動可以獲得獎勵和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