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關于征求意見的回復
關于對《的實施意見》
征求意見的回復
:
你辦下發的《》(征求意見稿)收悉,認真討論和研究,對該意見無修改意見。特此回復!
二?一年月日 經
篇二:關于《xxxxxxxx》征求意見的復函
xxxx指揮部辦公室:
你辦《關于征求(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收悉,我委經認真研究,函復如下:
1、根據第5頁“3.2.2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工”中明確的我委職責為“負責抗旱重點工程建設計劃的協調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且目前我委沒有“協調應急救援物資的調撥和緊急供應”的有關職能,因此,建議在第5部分“應急響應”的“部門聯動”的“?級和?級響應”內容中,我委相關職責應與前述指揮部成員單位分工中職責一致。
2、各級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應為“發展改革委”,文中“發改委”應按此修改為宜。
3、第1頁第7行,“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可考慮調整為“堅持以人為本,以防為主,以抗為輔,防抗結合的原則”。
4、第2頁第2行,“本預案為地方總體抗旱預案,省級層次”,可考慮調整為“本預案為省級總體抗旱預案”。
5、第4頁第12行,刪去“組織”二字為宜,“組織全省防汛抗旱工作”應為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6、第13頁第10行和第16頁第3行,“各級”可考慮調整為“同級”為宜。
7、第22頁第3行,“沈陽、大連等重點干旱缺水城市”,此處提及的具體城市應與現狀我省最嚴重的干旱缺水城市一致。
8、第23頁第8行,“省防指”宜改為“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xx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篇三:關于征求《xxx》意見的復函
_xx:
貴辦關于xx征求意見函收悉。我們深深感到:油管辦的同志們,尤其是由于工作關系接觸較多的貴辦領導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工作紀律和依法行政方面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借鑒的地方。多年來,我們雙方在土地征用、環境治理、油地共建等方面密切合作,我們體會到貴辦的領導和同志們對待工作是高度負責的,工作效率是高的,服務意識是強的。xx辦的職責之一是和xx建立聯系、指導油區工作,多年的密切合作以及和諧友好的關系是我們的優勢所在。希望貴辦能夠繼續發揮優勢,拓寬交流渠道,加強雙方合作,共同為xx地區的經濟建設服好務,為xx經濟發展做出應有的貢獻。
xx年x月xx日
篇四:關于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的答復意見
貴局關于《對××鄉經濟責任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已收悉。我鄉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專門召開班子會議,對審計組所提出的問題結合我鄉實際逐條進行分析,認真做出檢查,針對審計組所提出問題切實整改,F就貴局對××鄉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答復如下:
一、關于不合規票據列支問題 貴局審計指出,我鄉××年至××年列支××鄉派出所嚴打開支××元;××年至××年列支××鄉國土所代征耕地占用稅手續費××元;××年列支土地整理項目管理經費××元,以上合計列支××元。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第十四條之規定。
以上情況屬實,上述支出均為實際支出,請求免予處罰,我們在以后的工作當中一定會進一步加強管理。
二、關于出租和承包收入應繳未繳稅費問題 經核實,我鄉出租房屋稅費未繳納的現象確實存在。但由于我鄉不是建制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不屬于房產稅的納稅范圍,我鄉“應繳未繳房產稅××元”一項應予剔除。
三、關于計育辦超標準列支工作經費問題 貴局審計指出,我鄉計育辦××年可列支工作經費××元,實際列支工作經費××元,超標準列支工作經費××元。此行為違反了《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第十九條“事業單位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
財務規章制度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社會撫養費征收和終止妊娠保證金收取退還管理辦法的通知》(××政辦發[××] ×號)“鄉鎮征收成本性支出控制在××%”之規定。
經我們再三核實,該項超標準支出主要是支付村干部的誤工費用所致。為了充分發揮村干部的主觀能動性,改變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手段,減少干部與群眾之間的直接磨擦,改善黨群、干群關系,鄉黨委、政府再三研究才出臺了適當支付村干部收取社會撫養費誤工費用的措施。對審計組的處理意見我們沒有異議,但請求貴局考慮鄉鎮工作難開展的實際,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