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國字平甫,王安石大弟,熙寧進士。接下來小編搜集了《王安國直言》文言文翻譯,僅供大家參考,希望幫助到大家。
王安國直言
王安國性亮直,嫉惡太甚。王荊公初為參知政事,閑日因閱讀晏元獻公小詞而笑曰:“為宰相而作小詞,可乎?”平甫曰:“彼亦偶然自喜而為爾,顧其事業(yè)豈止如是耶!”時呂惠卿為館職,亦在坐,遽曰:“為政必先放鄭聲,況自為之乎?”平甫正色曰:“放鄭聲,不若遠佞人也。”呂大以為議己,自是尤與平甫相失也。
注釋
1、亮:耿直
2、嫉:憎恨
3、王安國:宋朝人,字平甫
4、參知政事:官職名稱,相當(dāng)于副宰相
5、晏元獻:晏殊,字元獻
6、小詞:指描寫愛情的詞
7、館職:官職名稱,負責(zé)書籍編校
8、爾:同“耳”,罷了
9、是:這樣
10、顧:難道
11、正色:表情嚴肅
12、遽:立刻
13、自是:從此
譯文
王安國性格正直,嫉惡如仇。王荊公一開始職務(wù)為副宰相,閑暇的時候因為閱讀晏元獻公描寫愛情的詞而笑著說:“做宰相的怎能作這種小(志氣)的詞?” 平甫回答:“晏元獻公也只是偶爾因為得意之事而這樣做罷了,難道他的事業(yè)僅僅停留在這種層次上面嗎!”當(dāng)時呂惠卿作為館職也坐在一旁,立刻說到:“為政的人一定要先排斥鄭國的音樂,何況自己干這種事呢?”平甫表情嚴肅地說:“排斥鄭國的音樂,還不如遠離小人。” 呂惠卿認為在批評他自己,從此尤其與平甫不和睦。
王安國簡介
王安國自幼聰穎上進,雖未曾從師入學(xué),但寫出的文章卻有條理。12歲時將其所寫的詩、銘、論、賦數(shù)十篇向人展示,觀者無不驚嘆其文采超群。他的《題滕王閣》一詩是在13歲時登滕王閣所作,詩中言盡而意不盡,極有韻味。從此,他的文章在士大夫和文人中流傳,并得到好評。而他也越奮發(fā)讀書,對詩文、詞賦更有所長。他雖然多次參加應(yīng)試,但因仕籍糾葛,又不愿倚仗其兄王安石之勢謀取功名,因而未能中第。為此,歐陽修曾有詩說:“自慚知子不能薦,白首胡為侍從官。”在參加茂才考試時,負責(zé)考選的官員將其所寫的文章列為第一,但未能參加進士考試。
王安國不但文才出眾,而且長期盡心盡力侍奉母親,廣結(jié)善友,是個出名的賢士。熙寧元年(1068年)經(jīng)大臣--三司使韓綺舉薦,經(jīng)神宗召試,賜進士及第,任西京國子監(jiān)教授,教授西京國子。此時王安國已41歲,才從布衣入仕。
因他是王安石胞弟,熙寧四年(1071年)任滿回京,神宗召見,詢問外界對王安石變法的反映。王安國對王安石變法不甚理解,頗有微詞,直說道:“恨之人不明,聚斂太急耳”!(外面說他用人不當(dāng),斂財太急了)。這與神宗的想法相悖,神宗不悅,未予重用,只授予崇文院校書,后改為著作佐郎秘閣校理,世稱王校理。
王安國對變法由不理解到反對,因而對支持王安石變法的呂惠卿和曾布也很有意見,當(dāng)王安石勸他少沉溺于吹笛時,他則要其兄遠小人。呂惠卿對此非常氣憤,熙寧七年,趁王安石罷相,他任參知政事之機,借鄭俠以《流民圖》反對新法下獄事,認為王安國與鄭俠屬同黨,削職放歸鄉(xiāng)里,“天下之人皆以為冤”。不久,朝廷決定再次起用他時,他卻不幸因病亡故。
熙寧七年八月卒,年四十七。其后裔:曾孫王仕榮遷居臨川榮山鄉(xiāng),曾孫王仕顯遷東鄉(xiāng)蒿源、浯溪一帶。事跡見王安石《王平甫墓志》(《臨川先生文集》卷91)、《宋史》卷327本傳。
王安國作品
王安國工詩文,詞尤博采眾長,工麗曲折,近似婉約派。詩工于用事,對偶親切。其天才逸發(fā),器識磊落,文思敏捷,曾鞏謂其“于書無所不通,其明于是非得失之理為尤詳,其文閎富典重,其詩博而深”(《王平甫文集序》)。文章如《后周書序》、《韓干畫馬跋》,借題發(fā)揮,議論爽快,綽有深意(《艇齋詩話》)。詩歌格律穩(wěn)健,風(fēng)韻秀雅,足以名家(《詩藪》外編卷五)。七言詩佳句如“檜作寒聲風(fēng)過夜,梅含春意雪殘時”(《繚垣》),“平地風(fēng)煙飛白鳥,半山云木卷蒼藤”(《甘露寺》),“若憐燕子寒相并,生怕梨花晚不禁”(《春陰》),“北固山橫三楚盡,中泠水入九江深。紛紛落月?lián)u窗影,杳杳歸舟送梵音”(《同器之過金山奉寄兼呈潛道》),頗有唐詩風(fēng)韻。也能詞,《減字木蘭花》(春情)詞有“今夜夢魂何處去,不似垂楊,猶解飛花入洞房”之句,將思春情緒寫得纏綿悱惻,楚楚動人。
王安國逝世后,家人匯集其詩文編為文集100卷(曾鞏《王平甫文集序》),《宋史?藝文志》七著錄《王安國集》60卷、《序言》八卷,似有刪并。詩文大多已佚,今僅存《王校理集》一卷,收入《兩宋名賢小集》。《全宋詩》卷631錄其詩一卷。《全宋詞》第一冊收其詞三首。《全宋文》卷1586至1587收其文二卷。《江西詩征》收錄《題滕王閣》等詩5首。事跡見王安石《王平甫墓志》(《臨川先生文集》卷91)、《宋史》卷327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