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之堤,潰于蟻穴。認識上的偏頗、心理上的失衡,加劇了欒慶偉內心深處隱藏著的對金錢的渴望。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整理的學習欒慶偉案件警示錄心得體會,歡迎大家閱讀!
【學習欒慶偉案件警示錄心得體會1】
欒慶偉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賄賂,于今年4月被睢寧縣法院以受賄罪和貪污罪數罪并罰,一審判處有期徒刑20年。他在擔任教育局長的7年時間里,竟受賄860余筆。經估算,平均每3天受賄一次。江蘇檢方總結梁龍衛的犯罪特點,欒慶偉稱其見“財”就收,遇“毛”就拔,見“利”忘義。梁龍衛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螞蟻搬家式”腐敗。
“螞蟻搬家式”腐敗,即貪腐者憑借手中權力,盡管每次受賄金額不大,但數年、多次持續地貪污受賄,這種現象也被形象地稱之為“蟻貪”。隨著時間推移,“蟻貪”逐漸演變成“巨貪”,這一現象應引起高度重視。
“禍難生于邪心,邪心誘于可欲”。這些蟻貪們大都是處于權力末端的“小人物”,職務相對不高,但是他們憑借手中的權力,在短則幾個月長達三五年甚至十余年的時間里,幾十次甚至成百上千次持續地貪污受賄,最后走上不歸路,最終“蟻穴”坍塌,身敗名裂,身陷囹圄。我們不難看出,“蟻貪之禍猛于虎”,“蟻貪”也能給國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因此我們不能小覷“蟻貪”,要從源頭上防治“蟻貪”,鏟除“蟻貪”之禍。
一、勿以貪小而為之。我們不要總以為小貪、小鬧不以為事,便以身試法,掉進了深淵。我們一定重視堅持學習的必要性,堅定自己的理想信念。從案例的各個人物中我們發現,他們都曾是我們黨和國家的棟梁,在不同的崗位默默的奉獻著自己,同時也得到了組織和領導的認可,在得到了權利之后,疏忽了堅持學習的信念,放縱了自己,在金錢的各種誘惑之下,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淵。前車之鑒,后事之師。黨員干部要從中吸取教訓,堅持學習,熟讀干部作風規范條例,積極參加普法、紀教月活動,認真過好組織生活,從而不斷提升思想覺悟,堅定理想信念,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和世界觀。
二、常思貪欲之害。思想決定行動,一旦人的思想出了問題,就會做出傷天害理、違背良心、天理不容的行為來,加強反腐倡廉的宣傳力度是大有必要的。很多黨員干部,法律意識不夠,一開始以為,小貪小拿不算什么,存在僥幸心理,待東窗事發,幡然悔悟已枉然。所以,黨員干部要從自身做起,常思貪欲之害,嚴于律己,做到明明白白做人、清清楚楚做事,時刻繃緊廉潔自律這根弦,勤勤懇懇做好本職工作。相關紀檢部門要多做宣傳。積極組織黨員干部收看警示教育片,加大宣傳力度,以圖文并茂、視頻等形式,讓每個黨員干部心中筑立起一面防腐高墻,以反面典型為鏡鑒,警鐘長鳴。
因此作為基層的每一名職工,不論是領導干部還是一般工作人員,都應牢固樹立黨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宗旨意識,不斷改進工作作風,改善服務質量,提高工作效率,練好“廉潔自律”內功,樹立正確的事業觀、價值觀和利益觀,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頭腦,遠離各種誘惑,做到心正、言正、行正、身正、潔身自好、律己正身。
【學習欒慶偉案件警示錄心得體會2】
從主觀方面說,謀事在人,成事也在人,打鐵還需自身硬。就指出,不論是新問題還是老問題,要認識好、解決好,唯一的途徑就是增強我們自己的本領。
堅持用通達的心態調理自己。“非淡泊無以明志,非寧靜無以致遠”。常保內心的平和安寧,以平常心態對待周圍一切,把提高自身素質看得重一些,把個人名利的得失看得淡一些。扎實做好當前的每項工作,在工作中實現人生價值、踐行為民服務宗旨。嚴于律己,時刻牢記“千里之堤,潰于蟻穴”的道理,“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要理智把握人生,真正把精力用在學習上,把時間花在工作上,樹立遠大志向,不為名利所動,不為浮華所惑。
堅持用博學的知識充實自己。北宋文學家蘇軾曾說過“腹有詩書氣自華”,說的就是學習能改變人的氣質與品質。一是堅持從書本中學:在學習黨的基本理論的同時,廣泛學習哲學、歷史、優秀傳統文化,學習做好本職工作所必需的各種新知識、新技能,切實提高戰略思維、創新思維、辯證思維能力。二是從實踐中學:注重學習成果的轉化,在學中做,做中學,多向領導、同事請教,不斷提升自身業務水平。三是向人民群眾學:多深入基層,走進群眾,把人民群眾的安危冷暖掛在心頭,虛心向群眾請教,力求多學,多用,不斷提高為民服務本領。
堅持用反思的結果警醒自己。反思,是內心的回歸,是行為的校正,在學習、生活、工作中要做到,一日三省,時常反思,在“三問”反思中進步和成長。一問對待自身工作是否做到了全心全意、盡職盡責了。二問自己是否管住了小節,是否做到了謙虛謹慎,嚴格要求,潔身自好,經營好了自己的朋友圈。三問對待先進的知識和理念,是否掌握,提升個人工作能力是否還有其他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