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愛的黨組織:
三月上旬,我認真收聽收看了本次“兩會”的新聞專題報道,以下是我對于兩會學習的思想匯報內容: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之年,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開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規劃的收官之年。面對新形勢新任務,人民政協的使命更加艱巨。
如何圓滿完成使命?如何更好發揮政治協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向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所作的工作報告中,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指出,要“做到協商民主有新加強,民主監督有新舉措,制度建設有新進展,增進團結有新作為,履職能力有新提高,進一步把人民政協事業推向前進”。
這五個“新”,具有嚴密的內在聯系。加強協商民主,就要強化民主監督、完善制度建設、鞏固和發展統一戰線、推進履職能力建設。作為今年政協工作的“路線圖”,我們要牢牢把握。
為什么要加強協商民主?因為人民政協為推進我國各項建設作出了重大貢獻,協商民主源自中國共產黨*民進行革命、建設、改革的長期實踐。今年2月,*印發的《關于加強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中指出:加強協商民主建設,有利于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更好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有利于促進科學民主決策、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利于化解矛盾沖突、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利于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鞏固和擴大黨的執政基礎,有利于發揮我國政治制度優越性,增強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
民主監督,是人民政協的職能,也是協商民主的基本實現途徑。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通過民主評議等多種方式,對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等進行監督。民主監督越廣泛高效,民主的優勢就發揮得越充分。
俞正聲在報告中指出,要“以專委會為依托,以會議、調研、視察、提案、信息、大會發言、新聞報道等為載體,圍繞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等問題,開展具有監督性的履職活動,如實反映情況,坦率提出批評和建設性意見,促進相關工作的改進和加強”。
制度是協商民主的保障。開展協商民主必須規范有序,一些有效的經驗做法必須加以鞏固。協商民主的內容、形式、程序、成果運用以及與黨政工作的銜接,以及委員的構成和聯絡等,都需要形成完備的制度體系。還“要增強制度觀念和規則意識,強化制度落實情況督促檢查,健全委員履職評價機制,提高制度權威性和執行力”。
團結是政協工作主題。人民政協是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發揚民主、參與國是、團結合作的重要平臺,所有人都應該是平等的、友好的、和睦的。正如俞正聲所說,“要堅持體諒包容、求同存異” ,“要堅持商以求同、協以成事”。
加強履職能力建設,一方面人民政協要堅持改革創新,加強制度建設;另一方面委員要提高思想認識、盡職盡責。人民政協往往能在具體實踐中總結經驗,提升履職能力,比如召開專題協商會、雙周協商會等。
去年以來,人民政協圍繞經濟發展等重大問題咨政建言、獻計獻策,在國家發展、社會穩定、人民安居樂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的復雜形勢和繁重任務,要求我們貫徹落實五個“新”,實現人民政協的新發展,開創新局面。
匯報人:
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