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條件
全日制本專科(含高職生)學生和研究生,申請條件:①家庭經濟困難;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滿16周歲的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③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申請助學貸款須由其法定監護人書面同意);④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⑤學習努力,能夠正常完成學業;⑥學生本人入學前戶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均在本縣(市、區)。
2.申請金額
申請人每學年申請的貸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6000元。
3.辦理程序
助學貸款按年度申請、審批和發放。學生在新學期開始前,向家庭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資格審查。銀行負責最終審批并發放貸款。
4.貸款利息
助 學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法定貸款利率和國家有關利率政策執行。學生在校期間的利息由財政全額貼息,畢業后的利息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 人)共同負擔。學生在校及畢業后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息。
5.還款期限和還款方式
助學貸款期限原則上按全日制本專科學制加10年確定,最長不超過14年。學制超過4年或繼續攻讀研究生學位的,相應縮短學生畢業后的還貸期限。學生在校及畢業后兩年期間為寬限期,寬限期后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按借款合同約定,按年度分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