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加分項目取消
這五大加分項目保留
起,我省高考加分項目將出現大瘦身。省教育考試院昨發布《關于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實施意見》,川版高考加分改革塵埃落定,共刪除了10項高考加分項目。
取消奧賽等5項全國性加分
前獲得獎項的仍可加5分
《意見》指出,除退役士兵、烈士子女等加分項目外,四川從起取消體育特長生、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科技類競賽、省級優秀學生、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等5個加分項目。1月1日后獲得這些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加分資格。但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意見》指出,1月1日前在高中階段已取得5大項目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生,可給予加分,分值一律調整為5分。其中,省部級勞動模范、先進工作者和各級政府表彰的見義勇為考生在至2017年錄取中加5分,2018年起不再加分。
取消5項地方性加分項目
“單優考生”照顧政策被取消
根據《意見》,,第一志愿報考我省地方屬農、林院校農、林專業的考生將不再享受加10分的照顧政策,而全省藝術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名列同類專業前三名的考生,省內高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本、專科錄取時,文考成績達到省控線而未上學校調檔線或文考成績在省控線下20分以內可破格錄取的政策也被取消了。
此次在刪除的地方性照顧政策中,單優考生(高考單科成績名列全省前萬分之一的考生)也在被刪除之列。起,單科成績好不再具有明顯投檔優勢。
此外,還有部分地方性民族加分被取消。起,甘孜州、阿壩州、涼山州,峨邊縣、馬邊縣、米易縣、鹽邊縣、石棉縣、北川縣、平武縣、漢源縣、寶興縣、興文縣、宣漢縣、敘永縣、古藺縣、筠連縣、珙縣、屏山縣、滎經縣,仁和區、金口河區的藝術體育類考生專業統考成績達到省控制分數線的,省內院校錄取時不再享受加5分的照顧。2018年起,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省地方屬院校加5分的加分項目也將被取消。
在此輪瘦身中,也有一些少數民族加分項目得到了保留(見右表)。這些加分都是針對省內院校的,省外院校是否執行呢?省教育考試院表示,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中加分分值超出20分的項目,原則上只適用于省內高校在川招生。省外高校在川招生時,若學校認可我省上述少數民族加分政策,則按我省政策加分投檔,由學校根據其錄取規則決定是否錄取;若學校明確認可的加分分值上限為20分,則投檔時按學校要求執行。
保留的加分項目
{1} 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
{2}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加10分。
{3} 烈士子女加20分。
{4} 普通類專業錄取時,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科第一批錄取院校(含本科提前批執行本科第一批錄取控制分數線的本科院校,以下簡稱本一批院校)加25分,報考其他院校加50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報考其他院校加25分。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院校加10分,報考其他院校加25分;其漢族考生報考本一批院校加5分,報考其他院校加10分。
{5}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時,三州、十七縣、兩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文考成績加35分,其漢族考生加20分;攀枝花市東區、西區的少數民族考生文考成績加20分,其漢族考生加10分。其他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