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轉專業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學校對轉專業學生的要求差別比較大,作為學生,在填報志愿時不能持特別簡單樂觀的心態,以為校內轉專業可以為自己兜底,本文小編整理了川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轉專業申請條件和時間,供各位考生家長參考。
一、川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新生怎么轉專業
川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轉專業實施辦法(修訂)
為深入貫徹《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精神,進一步規范我校學生轉專業工作,切實維護高等教育公平公正和學生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川北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修訂)》有關規定,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專業完成學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可以轉專業:
(一)新生入學后發現有某種疾病或生理缺陷,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不能在本專業學習,但尚能在其他專業學習的。
(二)高考成績分達到生源地本科控制線的新生,入學后一學期內,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可自主選擇所學專業。
(三)經學校認定,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例如:學生獲得國家級、省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主辦或聯辦的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或學生已獲得教師資格證書、護士執業證書等)。
(四)因學校根據社會對人才需求情況的發展變化而調整專業,無法繼續在原專業就讀的。
(五)休學創業或退役后復學的學生,因自身情況需要轉專業的。
(六)根據學生成績排名,符合以下要求,可以轉入其他專業就讀:
一年級(上期):按申請轉專業學生高考成績(含單招)進行排名,并依據該專業可接收人數按照成績排名從高至低依次確認。
一年級(下期):按申請轉專業學生學年成績平均分進行排名(僅計算統考科目),并依據該專業可接收人數按照成績排名從高至低依次確認。
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次數不能超過一次。
第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轉專業:
(一)專科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五年一貫制四年級以上(含四年級)者。
(二)在校期間已有一次轉專業記錄者。
(三)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得轉專業。
(四)申請跨大類轉專業者(普通類文、理科之間不能互轉,藝術類專業與普通類專業之間不能互轉)。
(五)入學后一學期內申請轉專業,高考成績未達到轉入專業同一生源地錄取最低分數的。
(六)在校期間尚有所修課程不及格者。
(七)正在休學、保留學籍者。
(八)無正當理由者。
第三條 轉入專業接納轉專業學生人數的確定需滿足轉入學生后不影響原有班級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轉出專業轉出學生人數不得超過當年該專業在校生人數的10%,申請轉出學生人數超過10%時需按成績排序。
第四條 轉專業程序:
(一)每年6月、12月,教學系(部)將各專業可接收轉專業學生人數上報教務處審核。
(二)學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轉專業申請,轉出、轉入專業所屬系(部)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后報教務處。
(三)教務處、招生就業處進行資格復審,確定轉專業學生名單后報學校校長辦公會審核、黨委會審定。通過后,教務處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
(四)公示無異議后,學生在下一個學期開學時進入轉入專業報到學習,未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所占轉專業名額不再替補。
(五)按照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經審定同意轉專業的學生,編入轉入專業同年級班級人數較少的行政班級。各系(部)將報到學生名單反饋給教務處,教務處完成學籍變更。
第五條 轉專業手續應在每學期最后2周辦理;其他時間學校不受理轉專業申請。學生轉專業申請批準前需繼續在原專業學習。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按轉入專業、年級的收費標準進行繳費。學生轉專業后,須修滿轉入專業培養方案所規定的課程學分,方可畢業。轉入專業所屬系(部)對學生在原專業已修的課程進行學業成績認定,并負責通知學生補修相應課程。
第六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授權教務處負責解釋。其他有關文件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二、轉專業對學生個人的利弊
1、轉專業的好處
有些同學為了能夠順利進入理想的大學,選擇了服從調劑或者填報了冷門的專業,實際上對于自己被錄取的專業并不感興趣。那么就可以選擇轉專業,去學習自己真正喜歡或者感興趣的東西。
2、轉專業的弊端
①學習壓力大。想要轉專業的同學不僅要學好當前的專業內容,將要轉去的專業知識也要學習,而且還不能有掛科的情況,這樣一來學習壓力就會變得非常的大。所以轉專業并非易事,要付出很多的時間和精力,而且能否成功也是未知數。
②所轉的專業也不一定適合自己。有很多同學在轉完專業之后發現新專業還不及自己之前的專業,甚至有的同學仍然覺得這個專業不適合自己。
轉專業不是小事,大家一定要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職業規劃等多方面綜合考量,還要充分調研目標專業的情況,做好充足的調查后再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