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亞灣區居民們呼吁的“價格調整”終于實現。昨日東時記者從大亞灣區工貿局官網了解到,《大亞灣區管道天然氣計量價格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經管委會同意并下發,從7月1日起,大亞灣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氣價,第一檔價格3.79元/立方米,第二檔價格4.17元/立方米,第三檔價格4.93元/立方米。
該區居民用氣現行價格是4.97元/立方米。實行階梯氣價后,各檔氣價均比現行氣價便宜,最多要便宜1.18元/立方米。
居民用氣實行階梯氣價
根據方案,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指居民用氣價格、公用性質用氣價格、工商業用氣價格、相關務價格四類。大亞灣區居民管道天然氣實行階梯氣價:將現行居民用氣計量氣價執行統一標準,改為三檔階梯氣量、三檔階梯價格。
具體實施方法為:居民用氣實行不分季節劃分分檔氣量,第一檔28立方米以下(含28立方米),第二檔28~43立方米(含43立方米),第三檔為43立方米以上。根據上述階梯氣量,相應將居民階梯氣價分為三檔:第一檔3.79元/立方米,第二檔4.17元/立方米,第三檔4.93元/立方米。
居民階梯氣價的計量方式為:每個居民用戶或1個燃氣表用氣人數按5人確定。居民階梯氣價的計價周期為1年,當每戶用氣量在336立方米(含336)以下,按第一標準收費;336~516立方米(含516)的氣價,按第二檔標準收費;超516立方米的氣價,按第三檔標準收費。
對于預購氣(IC卡)用戶,按計價內累計購買的氣量執行階梯氣價;對于抄表后付費用戶,按計價周期內累計購買的氣量執行階梯氣價。氣量在計價周期內不結轉下一周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自然年度時間抄表的,允許提前或延后10天進行抄表,基數氣量按天數折算。
工業用氣實行政府指導價
根據方案,公用性質(黨政軍機關及其所屬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學校、醫院、福利機構等公共服務機構)的用氣類別,其價格執行居民用氣第一檔和第二檔的平均價,即3.98元/立方米。社會福利機構用氣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由國家、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棄嬰提供養護、康復、托管等服務場所的生活用氣。
工業用氣價格實行最高限價管理,實行政府指導價,在最高不超過4.58元/立方米以內,由供需雙方協商制定。
困難家庭用氣有優惠
方案規定,對區內使用管道天然氣的城鄉低保、農村五保、城鎮三無對象以及享受國家撫恤定補的重點優撫對象的家庭,實行價格優惠。上述家庭每戶每月用氣量在10立方米以內 (含10立方米)的免費,由區財政按實際用氣量和價格予以補助。超過10立方米的部分按照第一檔價格計價,由用戶按承擔。
對人口較多的家庭,實行階梯氣量調整。每個居民用戶或1個燃氣表用氣人數按5人確定,超5人家庭,可根據實際人口核增氣量基數,每增加1人,用氣量可在各檔氣量上限基礎上相應每月增加5M。此類用氣戶,本地居民憑戶口簿,非本地居民憑房屋租貨合同及當地居委(村委)會證明申請辦理核增手續。
實行價格聯動機制
大亞灣區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將實行動態管理,各類氣價銷售價格定價與進貨價格實行聯動。
在天然氣加權平均進貨價格波動超過8%時,企業應向區政府價格主管部提出書面中請,經政府價格主管門核準后,對報告期的價格進行調整。天然氣加權平均進貨價格下浮超過8%,如果企業不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提出下調價格的書面申請時,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下調銷售價格。
本次天然氣計量價格調整適用范圍為華潤燃氣管網向大亞灣區內供應管天然氣的用戶。居民用戶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一個房產證明對應一個居民用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管道天然氣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
舉個例子
每月用氣25立方米居民可省30元/月
該區居民用氣現行價格是4.97元/立方米。家住大亞灣西區花城灣的龔先生一家常住人口4人,他家是抄表后付費用戶,目前每月用氣量25立方米左右,氣費125元左右。實行階梯氣價后,他家用氣量可按第一檔來繳費,即3.79元/立方米。如一個月用氣25立方米,氣費是94.75元。
“實行階梯氣價后,每月氣費少了30元。”龔先生說,不過他家目前用氣每月25立方米,如果用氣量多可能會劃到二檔,不過按第二檔繳費也比現行氣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