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局﹝2018﹞6號文要求,自2018年2月1日起調整我市居民管道天然氣階梯價格;有關用氣分類及優惠政策等,繼續按照《關于實施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及建立購銷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珠發改價格﹝2015﹞11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一、珠海市天然氣居民用戶階梯氣價相關政策及方法(一)分檔氣量、氣價及計算周期
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價 (每年每戶) | 檔次 | 年用氣量 | 價格 |
第一檔 | 0-300(含)立方米/年 | 3.45元/立方米 | |
第二檔 | 300-480(含)立方米/年 | 4.14元/立方米 | |
第三檔 | 480立方米以上 | 5.18元/立方米 | |
非居民生活用氣(2019年4月1日新調整) | 4.72元/立方米 | ||
公福用戶 | 3.8元/立方米 |
(二)居民階梯按年度周期計算,當年用氣量或購氣量達到分檔氣量基數臨界點后,即按照下一檔單價計費。
新開戶的用戶,我公司會根據開戶簽約日期,對當年的階梯氣價的每一檔按天數進行氣量折算,以區分不同開戶日期用戶的階梯氣量;新開戶的用戶次年開始按完整的階梯氣量進行計費。
(三)用氣類別說明
1、使用IC卡燃氣表的用戶(預付費):以年實際購氣量為計量依據,分檔氣量在年度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IC卡用戶在一個年度計量周期內已購買的第二、三檔氣量未用完的部分不退費、不結轉。以下特殊原因可以受理退款:房產變更、點火不成功、租客退租(需要提供租賃合同)、各種原因的銷戶(需要付費封表)、卡內有氣量未使用(需要付費預約我公司人員上門核實,憑工作單申請退氣)。除此之外,我公司不受理退氣退款。
2、使用機械表的用戶(后付費):以年實際用氣量為計量依據。每年的12月31日不實施統一抄表;我公司將按照常規調價方式對表數進行折算。
二、特定用戶優惠政策(一)“一戶多人口”優惠政策
居民用氣階梯氣量核算以戶為單位,用氣地址家庭人口超過4人的居民用戶,可持有效證明到我公司申請增加用氣人口。每增加1人,在各檔氣量上限基礎上按人均用氣量相應增加氣量,即第一檔用氣量,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75立方米;第二檔用氣量每增加1人相應增加45立方米(不受理集體宿舍、違規改造的多戶出租房等非正常的多人口戶的申請)。具體處理程序如下:
申辦“一戶多人口”用氣的居民用戶,需持與用氣地址對應的《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開戶人身份證,辦理人身份證到我公司營業廳辦理申請手續。每次申請有效期為一年。
(二)低保戶用氣優惠政策
對我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每戶每月免收5立方米天然氣(若每月實際用氣量低于5立方米,則按實際用氣量計算免收金額),用氣超出5立方米(不含5立方米)部分仍按文件頒布的居民生活用氣氣價標準計收氣費。
低保戶家庭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市民政局發放的《廣東省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證》、居住房產租賃合同或自有房產地址證明、本人建設銀行賬號,到我公司營業廳辦理申請手續;成功申請后,需定期向我公司提供低保證的最新有效日期信息。工作人員將根據市民政局提供的全市低保家庭資料,核查證件的有效性,給予辦理優惠金額的銀行轉賬。
減免氣費優惠政策采取銀行轉賬返還辦法:即先按原氣價標準收費,根據實際用氣情況按照優惠政策進行核算,以銀行轉賬形式,每半年一次返還給低保家庭。
(三)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用氣優惠政策
對學校、社會福利機構、養老機構等執行居民氣價的用戶不實行階梯氣價,按居民生活用氣第一階梯和第二階梯的平均價3.80元/立方米執行。執行優惠用氣價格的學校,是指有關部門批準,由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的公辦、民辦學校,包括:(1)普通高等學校(包括大學、獨立設置的學院和高等專科學校);(2)普通高中、成人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3)普通初中、職業初中、成人初中;(4)普通小學、成人小學;(5)幼兒園(托兒所);(6)特殊教育學校(對殘障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不含各類經營性培訓機構,如駕校、烹飪、美容美發、語言電腦培訓等。
執行優惠用氣價格的社會福利機構是指經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批準,由國家、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舉辦的,為老年人、殘疾人、孤兒、棄嬰等特殊群體提供集中居住、生活照料和康復教育服務的機構的生活用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