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邵陽、岳陽、常德、益陽、婁底市發改委:
為深入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確保采暖季供暖、節約用能。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天然氣協調穩定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8〕31號)文件精神,按國家發改委和省有關天然氣價格管理等工作規定,在采暖季啟動非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聯動調整機制,聯動上調非居民用氣銷售價格。
一、聯動調整幅度
(一)長沙、株洲、湘潭、衡陽、邵陽、岳陽、常德、益陽、婁底等9市采暖季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最高聯動上調0.36元/立方米,具體執行價格見附表,自2019年10月1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止執行。2020年4月1日恢復執行調整前價格。
(二)各市發改委根據管價權限,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政策精神,結合當地實際,出臺轄區內通管道天然氣縣(市)非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方案,并報我委備案。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把保障民生用氣放在首位,密切關注市場動態,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各燃氣企業要按規定做好價格公示工作,自覺接受相關部門和社會監督,切實維護天然氣市場秩序。
附件:9城市非居民用天然氣最高銷售價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