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召開宜昌市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調整及非居民價格聯動方案聽證會。宜昌市城區居民階梯氣價聽證方案正式發布。
具體方案一起來看宜昌城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式價格調整方案
1、方案一
即年用氣量360(含)立方米以下為2.67元每立方米,361至600(含)立方米之間為3.20元每立方米,超出600立方米為4.00元每立方米。
屬居民類氣價類別但不執行階梯式氣價的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居委會等)在一檔居民氣價基礎上加價0.03元,即每立方米2.70元。
2、方案二
即年用氣量360(含)立方米以下為2.67元每立方米,361至600(含)立方米之間為2.94元每立方米,超出600立方米為3.74元每立方米。
屬居民類氣價類別但不執行階梯式氣價的用戶(學校、養老福利機構、居委會等)在一檔居民氣價基礎上加價0.03元,即每立方米2.70元。
城市低保戶每年免費用氣36立方米/戶的優惠政策不變。居民價格不實行淡旺季浮動及上下游價格聯動,全年一價。
宜昌市非居民用氣價格聯動方案
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調整期綜合購進價格-基期綜合購進價格)/(1-產銷差率)
當上游價格調整造成非居民用天然氣購進價格發生變化時,啟動聯動機制,由市、縣(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按照聯動公式計算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額,價格調整方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對外公布實施。
為減少上游價格小幅頻繁波動對燃氣經營企業和終端用戶的影響,非居民用天然氣購進價格變化額度每立方米小于淡季價格5%時,銷售價格不作調整,變化部分納入下次調價時累加或沖抵。調整時間與上游價格調整同步。
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和聯動的主要理由
根據國家發改委和省物價局規定,今年6月10日起,湖北省居民類天然氣門站價格由1.549元/立方米上調至1.84元/立方米,同時居民階梯氣價的一二三檔比價關系可由1:1.1:1.4調整為1:1.2:1.5,銷價需作上調。
宜昌市針對冬季用氣短缺實施了《宜昌市儲備氣調峰應急方案》,為確保方案順利實施,2018-2020年冬季城區調峰成本應分攤0.10元/立方米,銷價需同步上調。
依規定宜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物價局)對企業的配氣成本進行了重新審核,其單位成本下降,加上增值稅稅率由11%調整為10%,導致非居民所有類別天然氣淡季價格應下調。
宜昌市2017年11月-2018年3月非居民銷價已實行了上下游聯動調整,今年冬季天然氣氣源緊張及門站價上浮已成定局。冬季非居民門站價格上浮平均水平將超過25%,根據規定和我市實際,非居民銷價需實行上下游聯動。
價格調整對居民生活影響的測算
此次居民用氣價格調整會增加居民燃氣費用支出。以近幾年宜昌城區戶均年用氣150立方米進行測算(3人戶),每戶年增加燃氣費用支出36元。每人每年增加支出12元,每人每月增加支出1元。居民天然氣價格調整后增加的支出不會對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產生大的影響。
據了解,宜昌城區天然氣開通以來,目前已有工商業用戶5104戶,居民用戶397370戶,年用氣量20500萬立方米。
城區居民生活用氣2016年1月起實行階梯式氣價。具體氣量分檔及氣價標準為:
第一檔用氣量為0-360(含)立方米,氣價為每立方米2.43元
第二檔用氣量在361-600(含)立方米之間,氣價為每立方米2.67元
第三檔用氣量為601立方米以上,氣價為每立方米3.40元
調價程序
(一)居民
1.依程序已于10月15日召開聽證會。
2.聽證會結束后市發改委將綜合各方意見擬正式調價方案報市政府審定。
3.市政府審議通過后市發改委將行文執行。
(二)非居民
1.當非居民用天然氣購進價格變化額度每立方米大于淡季價格5%時,燃氣企業提出燃氣聯動方案報市發改委。
2.市發改委在綜合考慮上調因素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準后對外公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