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近日從市有關部門獲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要求,經市政府同意我市決定從8月1日起調整市區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
小編了解到,截止到目前,省內已有11個市進行了居民用天然氣銷售疏導,我市居民用天然氣價格此次調整幅度與周邊淮安、宿遷保持一致,調整后我市處于全省最低價格水平。
第一階梯上調二毛五
市區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后,繼續執行階梯價格制度,階梯價格按照1:1.2:1.5的比例不變,各階梯銷售價格具體調整為:
第一階梯,年用氣量300(含)立方米以下的,銷售價格由2.4元/立方米上調為2.65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25元;第二階梯,年用氣量30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部分,銷售價格由2.88元/立方米上調為3.1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3元;第三階梯,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銷售價格由3.6元/立方米上調為3.98元/立方米,每立方米上調0.38元。
多人口家庭用氣量,戶籍人口超過4人的家庭,每增加1人,各梯次年用氣量按每人增加50立方米依次調整。
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社會福利機構、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居民住宅小區共用設施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居民用氣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執行第一、二階梯氣價的平均水平,銷售價格為2.92元/立方米,不執行階梯氣價政策。
主因是氣源價格大幅上漲
據介紹,此次市區民用天然氣價格調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氣源價格大幅上漲。2018年5月25日,國家有關文件明確要求理順居民用氣門站價格,建立反映供求變化的彈性價格機制。自2018年6月10日起,居民用氣由最高門站價格管理改為基準門站價格管理,價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氣基準門站價格水平安排,實現與非居民用氣價格機制銜接。2018年6月、2019年4月,天然氣門站價格經過兩次調整后氣源價格由1.7488元/立方米上漲至2.02元/立方米,上漲0.2712元/立方米,漲幅達15.51%。二是價格聯動機制。2015年,當時的省物價局有關文件明確規定,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的調整與天然氣門站價格變動實行聯動,當上游天然氣門站價格調整累計變動幅度達到或超過5%時,同向調整下游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國家和省里的相關文件,對理順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推進方式、實施程序、完成時限均作出明確的要求。
自2018年6月起,我市市區居民天然氣銷售價格一直沒有調整。氣源價格上漲致使購氣成本增加均由燃氣企業自行承擔。利用價格調節進行疏導,減輕企業運營壓力,有利于平衡企業盈虧,保證企業正常運行。居民用氣關乎民生,應對資源性價格上漲,建立科學合理的價格聯動,能夠有效完善我市燃氣供應機制的健康和可持續性發展,更好地保障居民的生活品質。
價格疏導考慮了多種因素
氣源價格上漲,導致購氣成本增加,需要進行合理價格疏導。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的聯動公式計算,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需上調0.28元/立方米。
好在國家減稅降費紅利要同步傳導。省價格主管部門將寶豐線天然氣管道運輸價格標準進行調低,購氣成本得到降低,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可下調0.02元/立方米;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稅率下調為9%,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可下調0.01元/立方米。綜合以上兩方面因素,價格聯動調整金額0.25元/立方米。
按照價格聯動調整0.25元/立方米,各檔階梯氣價按照規定的價差比例1:1.2:1.5計算,確定了各階梯最終銷售價格。
多數家庭月增3塊多錢
小編了解到,根據2018年度我市市區居民用戶數和各檔用氣量測算:第一檔用戶數25.39萬戶,占86.03%,戶均月增加支出3.4元;第二檔用戶數3.14萬戶,占10.64%,戶均月增加支出11.03元;第三檔用戶數9815戶,占3.33%,戶均月增加支出36元。
小編還了解到,市區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從2019年8月1日用氣量起執行。機械表用戶從8月1日起第一次抄表用氣量執行原階梯價格,第二次抄表用氣量執行新的階梯價格;IC卡表用戶從8月1日起購買氣量執行新的階梯氣價;物聯網表用戶從8月1日用氣量起執行新的階梯價格。
階梯氣量以年度為計算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聯動機制仍按原規定執行。天然氣經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價格政策,做好抄表計量、價格公示和宣傳解釋工作。同時要加強管理,提高服務質量,保障市區管道天然氣安全穩定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