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牡丹江市發改委組織召開了牡丹江市城市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會。會議結合我市實際,就調整我市居民天然氣價格相關事宜進行了依法聽證。
在當天的聽證會上,工作人員陳述了《牡丹江城市天然氣價格改革聽證方案》,并介紹了《牡丹江市天然氣定價成本監審結論及相關情況》。聽證會參加人本著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態度,從不同角度對我市城市天然氣價格改革的依據、原則、理由、實施方案等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聽證,對利用價格杠桿引導全社會節約使用天然氣達成共識,普遍贊同我市城市天然氣價格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
據介紹,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是落實國家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促進節能減排、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需要。我市現行管道燃氣價格是2016年12月天然氣過江后,經市政府同意后實行的試行銷售價格,批復文件已到期,且經過兩年的運行,企業的投資和經營狀況已發生很大變化,目前,全省包括我市在內共有5個城市氣源采用車載運氣方式,其中我市的管道天然氣價格最低。
改革后,我市市區居民生活用氣階梯氣量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計算,一個房產證明對應為一個居民戶,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氣企業為居民安裝的氣表為單位。同時,按照《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要求,階梯價格比例按1∶1.2∶1.5確定。每個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260立方米(含)以下的,每立方米3.5元;每個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260至500立方米(含)的,每立方米4.2元;每個居民用戶年用氣量在500立方米以上的,每立方米5.25元。此外,非居民用戶氣價標準執行每立方米4.6元。
當天有消費者、經營者、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各單位代表共計27人參加此次會議,聽證會參加人的產生方式、消費者參加人的構成和比例均符合《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及《黑龍江省〈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實施細則》的規定,產生過程合法、公開、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