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減稅降費政策措施,確保電價優惠政策真正惠及終端用戶,市發改委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國網紹興供電公司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清理規范轉供電環節加價行為專項行動。
什么是轉供電、轉供電主體和轉供電終端用戶
所謂轉供電,指電網企業無法直接供電到終端用戶需由其他主體轉供的行為。
轉供電主體是指電費交給供電企業,向內部終端用戶供電、并收取電費的商業主體。一般多為商業綜合體、產業園區、物業、寫字樓等。
轉供電終端用戶是指與電網企業沒有直接供用電關系,不是由電網企業直接抄表直接收費的實際消費電力的用戶(非直接抄表用戶)。
轉供電環節價格政策
轉供電主體應按國家規定的銷售電價和租戶分表電量向租戶收取電費,相關共用設施用電及損耗等應當通過租金、物業費、服務費等方式協商解決,或者按國家規定銷售電價和總表電量向電網企業繳納電費,由所有用戶按分表電量公平分攤。轉供電主體總表實行峰谷分時電價,同時一終端用戶安裝峰谷分時電表的,轉供電主體應按照我省規定的相應電壓等級峰谷分時銷售電價標準,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
2018年以來電價降價和優惠情況
2018年:按照浙價資〔2018〕57號、浙價資〔2018〕88號、浙價資〔2018〕128號及浙價資〔2018〕142號文件要求,2018年以來,累計平均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0.084元/千瓦時。
2019年:按照浙發改價格〔2019〕198號及浙發改價格〔2019〕271號文件要求,2019年以來,累計降低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0.0748元/千瓦時。
2020年:按照浙發改價格〔2020〕38號及浙發改價格〔2020〕223號文件要求,2020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止,電網企業在計收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電價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
“轉供電費碼”介紹
轉供電費碼,是國網公司面向轉供電環節終端用戶,依托“網上國網”APP開發的一款電價初步計算和比對分析工具,應用“網上國網”APP的“轉供電費碼”功能,通過終端用戶電費電價信息比對,自動生成紅、黃、綠三色碼,分別表示轉供電環節加價幅度為30%及以上、15%-30%之間、15%及以下,風險程度對應為疑似高風險、疑似中風險和疑似低風險。
轉供電環節價格違法行為投訴舉報
用電客戶和社會各界可通過政務熱線12345、供電服務熱線95598等投訴舉報轉供電環節價格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