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近日出臺了《關于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水、電、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將有新變化!
電費: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根據《意見》,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
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進一步擴大銷售側峰谷電價執行范圍,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峰谷時段,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
這就意味著,以后在用電高峰時,電價可能就高一些,用電低谷,電價可能就低一些。
這些調整會影響民生嗎?
綠色發展大家都支持,但是這次《意見》涉及的水費、電費、垃圾費都和生活相關,如何確保老百姓生活不受到影響?
國家發改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說,在價格政策制定和價格改革過程中,不影響民生,充分的考慮社會的承受能力,特別是要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不受影響,是我們堅持的一條原則。
具體一點講,一是充分考慮社會承受能力,在政策出臺時把握好改革的時機、力度和節奏,充分考慮當地的資源環境狀況、經濟發展和城鄉居民的收入水平,要進行非常詳細的測算,要充分的估量評價政策措施對居民生活可能的影響。
二是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障低收入群體的生活。主要是完善和執行好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及時啟動、發放補貼,并且配套采取其他的有效措施,切實兜住民生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