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學籍管理系統登錄入口:http://xjxt.lndisedu.com/
學籍有什么用?
1、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
2、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
3、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
4、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后置程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
5、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后為其新建學籍。
6、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出現故障等特殊情況時,可根據家長要求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線下流程完成后,學生即視為在校生,之后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實現“人籍一致”,最終審核以學籍系統的信息為準。
轉學學籍怎么辦:
一:學生或監護人向轉入地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同時提交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等原件。
二:轉入地學校審核同意接收后,開出同意接收轉學證明,并到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
三:學生或監護人持同意接收轉學證明與戶籍遷移證明、住房證明原件到轉出學校提交書面轉出申請,學校審核后開出同意轉學證明。
四:學生或監護人持轉學證明到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蓋章后連同學生學籍登記表交到轉入學校,由轉入學校為其辦理轉入手續。
五:辦理電子學籍確認手續,依次為:轉出學校提出轉出申請、轉出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出、轉入地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同意轉入、轉入地學校確認同意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