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人口普查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的通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我區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南寧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我市2015年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市、縣二級人口抽樣調查機構,以2015年11月1日零時為標準時點進行了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這次調查采取分層、二階段、概率比例和整群的抽樣方法。南寧市調查樣本量(常住人口)為8.68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1.24%。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級政府的精心組織和調查對象的支持配合下,經過廣大調查人員的艱苦努力,目前已基本完成各項調查任務。按照《2017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工作方案》要求,現將根據這次調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數據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15年末全市常住人口為698.61萬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五年共增加32.46萬人,增長4.87%,年均增長0.82%。
二、人口地區分布
根據人口抽樣調查推算,2015年末全市12個縣區常住人口分布如下:
縣區 | 年末常住人口(萬人) | 縣區 | 年末常住人口(萬人) |
興寧區 | 42.2 | 武鳴縣 | 56.1 |
青秀區 | 76.68 | 隆安縣 | 31.01 |
江南區 | 60.97 | 馬山縣 | 40.39 |
西鄉塘區 | 120.27 | 上林縣 | 35.7 |
良慶區 | 36.8 | 賓陽縣 | 81.10 |
邕寧區 | 27.8 | 橫縣 | 89.59 |
三、家庭戶人口
2015年全市共有家庭戶212.91萬戶,家庭戶人口為683.43萬人,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為3.21人,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個家庭戶增加0.25人。
四、性別構成
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為362.11萬人,占51.83%;女性人口為336.5萬人,占48.17%。常住人口性別比(以女性為100,男性對女性的比例)為107.61。與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持平。
五、年齡構成
常住人口中,0-14歲人口為136.54萬人,占19.54%;15-59歲人口為459.29萬人,占65.74%;60歲及以上人口為102.78萬人,占14.71%,其中65歲及以上人口為68.18萬人,占9.76%。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0-14歲人口比重提高1.4個百分點,15-59歲人口比重下降3.26個百分點,60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1.85個百分點,65歲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86個百分點。
六、民族構成
常住人口中,漢族人口為329.87萬人,占47.22%;各少數民族人口為368.74萬人,占52.78%。其中,壯族人口353.15萬人,占全市常住人口50.55%。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漢族人口增加17.17萬人,增長5.56%;各少數民族人口增加15.37萬人,增長4.5%。
七、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
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學(指大專以上)文化教育人口為95.61萬人;接受高中(含中職)文化教育人口為108.54萬人;接受初中文化教育人口為262.46萬人;接受小學文化教育人口為154.6萬人(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
同2010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相比,每10萬人中接受大學文化教育人口由11690人上升為13853人;接受高中文化教育人口由14510人上升為15695人;接受初中文化教育人口由39082人下降為37557人;接受小學文化教育人口由24876人下降為22300人。
八、城鄉人口
2015年末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為414.32萬人,占59.31%;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為284.29萬人,占40.69%。與2010年相比,城鎮人口增加63.8萬人,增長18.2%;鄉村人口減少31.34萬人,減少4.7%。城鎮人口比重上升6.67個百分點。
說明:
[1]本公報中數據均為根據調查結果的推算數。
[2]人口調查常住人口包括:①在調查小區居住并且戶口在本鄉(鎮、街道)的人口;②在調查小區居住半年以上,戶口在外鄉(鎮、街道)的人口;③在調查小區居住不滿半年,離開戶口登記地半年以上的人口;④在調查小區居住,戶口待定的人口。
[3]家庭戶是指以家庭成員關系為主、居住一處共同生活的人組成的戶。
[4]城鄉人口是指居住在南寧市城鎮、鄉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鎮、鄉村是按2008年國家統計局《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劃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