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致電記者詢問齊市幼兒園收費標準。記者采訪了市物價局相關部門。
在市物價局,記者看到了由齊齊哈爾市物價監督管理局、齊齊哈爾市教育局、齊齊哈爾市財政局聯合頒發的《齊齊哈爾市區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細則明確規定:本細則適用于齊齊哈爾市區所有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的公辦和民辦幼兒園(包括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兒園,以下簡稱“幼兒園”)學前教育收費管理。學前教育屬于非義務教育,幼兒園可向入園幼兒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該文件中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要點為:
保教費管理。一、市區全日制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為:示范園每生每月580元,一類園每生每月400元,二類園每生每月210元,三類園每生每月160元。二、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在同級全日制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50%;半日制幼兒園保教費在同級全日制幼兒園收費標準基礎上下浮50%。
住宿費管理。幼兒園的住宿費收入納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其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幼兒園住宿費標準的制定或調整,由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批準后執行。
服務性收費管理。一、伙食費(含營養餐點)。幼兒園伙食費標準由幼兒園與家長委員會(代表)協商確定,實行備案制管理,按類別不同分別報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二、托管費和交通費。對具備托管和交通車輛的幼兒園,托管費和交通費收費標準按照規定程序報批,即由幼兒園提出申請,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提出意見,報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后執行。
代收費管理。代收費是指幼兒園為方便幼兒在園教育和生活,在幼兒家長自愿的前提下,由幼兒園代收代管的費用,包括生活用品費、體檢、防疫費、多媒體檔案費和文體活動費。
民辦幼兒園按照公辦幼兒園的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執行,其收費標準可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與幼兒家長委員會(代表)協商確定。民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標準按類別不同分別報市、區價格主管部門、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細則規定:無論是公辦還是民辦幼兒園,其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的原則,不得營利;代收費用項目由幼兒園結合本園實際情況,遵循家長自愿的原則自行選擇,可集中預收,也可一事一收。集中預收的,要定期據實結算、多退少補;幼兒園代收費標準由幼兒園與幼兒家長委員會(代表)根據成本協商確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記者提示市民,《齊齊哈爾市區幼兒園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可在市物價局官方網站上查詢到(網址:http://www.qqhrwjj.gov.cn/index.aspx)。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各類各級別幼兒園都要自覺遵照幼兒園收費管理辦法新規定執行,接受社會監督。如果市民對幼兒園收費存在異議或幼兒園收費可能涉及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58舉報電話進行舉報,市物價局將對違規幼兒園進行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