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年的公務員考試都受到廣泛的關注,而事實上很多考生對公務員考試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整理了公務員考試政策的相關內容,以供閱讀和參考!
1在職公務員可以報名參加國考嗎?
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2應屆畢業生劃定標準
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二年,有些地方延長至三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3公務員考試對于學歷文憑有何要求?
普通高等學歷教育及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即可報考。
4一個人可以報考幾個職位?可以調劑么?
每個人只可以報考一個職位,可以調劑,但要選擇服從調劑。
5已取得報考職位所需的學歷、現在校攻讀更高學歷且不在今年畢業的考生,能否報考公務員?
按《公告》規定,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公務員。
6能否以第二學位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
由于國考招考指南中并沒有明確規定,所以招錄機關對于第二學位的審核是不一樣的,有的單位允許報考,有的單位不允許報考,請務必咨詢招錄機關。
7在讀研究生,是否可以以本科專業本科學歷報考公務員嗎?如果考上公務員可不可以保留職位?
不可以,不予以保留
8能以學校輔修的專業報考公務員嗎?
相關輔修專業不能作為學歷教育專業來報考公務員,若考生具備雙學位證書,第二學位所學專業可以報考。
9在讀研究生可以報考公務員嗎?
在讀研究生不可以報考,應屆畢業研究生可以報考。
10什么是“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1什么是“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或“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
12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么?
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3“四項目人員”可否以應屆畢業生的身份報考?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項目的人員,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可以報考限應屆畢業生報考的職位。
14什么是國民教育學歷?它與普通招生計劃學歷有什么區別?
中國國民教育學歷,指國家承認的學歷。包括初等教育(小學)、中等教育(初、高中)及高等教育(大學)學歷。目前我國的國民教育高等教育學歷分專科、本科、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
15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是否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16未畢業的研究生可以以本科的學歷和專業進行報考嗎?
不可以,必須以應屆畢業生或者社會在職的身份進行報考。
17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18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如何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在職人員報考公務員,原則上應在現場復審報名資格時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對于出具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延至體檢和考察時提供。
拓展閱讀:國家公務員考試報考政策掌握
在公務員考試中,公告發布后考生首要要面對的環節就是報考問題,很多考生在一開始報考時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對報考條件的不夠深刻理解,和自身情況不匹配,又或者對報考條件研究不仔細,甚至沒有看清楚要求就隨意報考,在此提醒考生在報考前一定要仔細將報名條件做細致的分析,從而做出正確的選擇。
1.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是否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
招錄職位表中所要求的學歷為報考人員所獲得的最高學歷。社會在職人員應以其已經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即將獲得的最高學歷進行報考。
2.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3. 一般人員報考年齡是如何規定的?
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人員,符合報考年齡規定。2017年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
4.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可以重新報考考公務員嗎?
今后中央機關面向基層機關選拔公務員,將主要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中央機關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也就說,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將不能再通過報名參加公務員國考進入中央機關。
5.如果報考人員在報名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時符合報考條件,但在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如何處理?
報考人員在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地方機關錄用為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人員應如實報告情況,并中止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參考行為,招錄機關不再將其列為面試、體檢或考察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