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靜寧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工資調整方案已經出臺,具體細則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靜寧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直各單位:
根據《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平政辦發〔2016〕150號)精神,現就我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相關問題
(一)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實施范圍
按照公務員制度管理和批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中,2017年7月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含2017年6月30日已到達退休年齡的人員,其中,經組織批準留任的除外)均屬這次調標范圍。
2.調整辦法
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職務工資標準由現行的每月510元至525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585元至7835元;級別工資各級別起點標準由現行的每月810元至613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020元至6496元,即各級別工資檔次標準相應同步提高。
在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同時,適當調整機關工人技術等級(崗位)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技術等級(崗位)工資。
將部分規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后,規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機關工作人員津貼補貼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行。
3.其他有關政策
(1)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試用期工資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畢業生每月1320元,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647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831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893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49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180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404元。
(2)適當提高機關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標準。技術工人學徒期工資第一年每月1285元,第二年每月1320元;技工學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每月1320元;普通工人熟練期工資每月1285元。
(3)上述人員規范津貼補貼標準相應減少,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行。
(4)新調動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手續原則上由現所在單位辦理。
(5)關于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問題。機關和參公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無論是改革前還是改革后退休人員,都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不再與在職人員基本工資調整掛鉤。
(二)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
1.實施范圍
執行崗位薪級工資制度的事業單位中,2017年7月1日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含2017年6月30日已到達退休年齡的人員,其中,經組織批準留任的除外)均屬這次調標范圍。
2.調整辦法
從2017年7月1日起,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調整后的崗位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81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850元,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150元至377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90元至4770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130元至1640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360元至2010元;薪級工資標準,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由現行的每月170元至579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215元至6355元,工人由現行的每月150元至1855元分別提高到每月185元至2047元。
將部分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后,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嚴格按納入基本工資后剩余的額度執行。
3.其他有關政策
(1)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畢業生每月1320元,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626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701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859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26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003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257元(提高后的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見附表10)。
(2)適當提高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提高后的標準為初中畢業生每月1285元,高中畢業生每月1320元,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每月1626元,大學專科畢業生每月1701元,大學本科畢業生每月1859元,獲得雙學士學位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含學制為六年以上的大學本科畢業生)、研究生班畢業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1926元,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003元,獲得博士學位的研究生每月2287元(提高后的見習期和初期工資標準見附表11)。
(3)適當提高事業單位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標準。技術工人學徒期工資第一年每月1285元,第二年每月1320元;技工學校畢業生見習期工資每月l320元;普通工人熟練期工資每月1285元
(4)上述人員績效工資水平相應減少,嚴格按納入見習期、初期、學徒期和熟練期基本工資標準后剩余的額度執行
(5)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l0%。
(6)新調動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調整手續原則上由現所在單位辦理。
(7)關于退休人員增加退休費問題。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無論是改革前還是改革后退休人員,都執行基本養老金調整辦法,不再與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基本工資調整掛鉤。
(三)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
一.實施范圍
從2017年7月1日起,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每月按下列標準增加離休費:行政管理人員,省部級正職及以上1450元,省部級副職1100元,廳局級正職900元,廳局級副職750元,縣處級正職600元,縣處級副職500元,鄉科級及以下400元;專業技術人員,教授及相當職務820元,副教授及相當職務580元,講師(含相當職務)及以下職務400元。
從2017年7月1日起,對2017年6月30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離休手續,并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離休人員,按照機關單位離休人員的標準增加離休費,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經費來源
這次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所需經費,按現行經費保障渠道解決。
三、組織實施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整基本工資標準,直接關系到廣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切身利益,是一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各鄉(鎮)、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把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作為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確保按時落實到位。
四、審批程序
各鄉(鎮)、縣直各單位要認真統一填寫《甘肅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增資審批表》、《甘肅省調整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花名冊》、《甘肅省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花名冊》、《甘肅省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花名冊》、《靜寧縣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離休人員離休費增資撥付表》,各填寫一式三份(下屬事業單位的表冊填寫一式四份,須經主管部門審核后上報),報縣人社局辦理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