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由政府建立基金,對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而失去工資收入、又有求職要求的勞動者提供生活保障和再就業服務的社會保險制度。
從2012年開始,我市失業保險實現市級統籌,即失業保險制度、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基金管理和使用、保險金發放標準、業務經辦流程和信息系統等實行全市統一。
按照相關規定,實行市級統籌的省轄市,含市區及所屬縣(市)區,統一執行本市市區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失業保險金標準按照統籌地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所在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確定。
從10月1日起,我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1720元上調至1900元。這就意味著,我市失業保險金標準將由現行的每月1376元調整為1520元,上調144元,增幅為10.47%。
各縣(市)區均執行這一標準,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也按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計算發放。新調整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從10月1日起施行。
領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市社保局有關負責人透露,
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
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正常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無須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金可享受多久
失業保險金自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的次月起按月發放,失業人員憑通知單到指定銀行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銀行卡。享受時長根據繳納失業保險時間長短而定,最長可領24個月。
失業人員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
如何申領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需攜帶相關材料,
到“市民之家”市社保局服務窗口
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所需材料
洛陽市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通知書、失業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3份)、就業失業登記證。
需要提醒的是
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地點也在“市民之家”,辦理時需攜帶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首頁及本人頁原件及復印件、2英寸照片2張。
關于失業補助金,你要知道的事
政策依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關于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40號)。
政策受理期:2020年3月-12月。
申領條件: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領取期限:6個月(除遇法定停發情形外)。
發放標準:標準不高于當地失業保險金的80%,具體由各地自定。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失業保險金、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停發情形:領取失業補助金期滿,被用人單位招用并參保,死亡,應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被判刑收監執行的,停發失業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