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萊蕪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其一,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這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繳費義務,是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基本資格!渡鐣kU法》第44條規定,“職工應當參加失業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按照國家規定共同繳納失業保險費!备鶕隧椧幎,繳費滿一年是最低門檻,剛參加工作不滿一年和參加工作雖滿一年但繳納失業保險費不滿一年的,失業后不具備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
其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者失業,分為自愿和非自愿兩種情形。所謂自愿中斷就業,是指勞動者自愿提出離開工作崗位而導致的失業,最常見的便是勞動者找到了新的工作而主動提出辭職。所謂非自愿中斷就業,是指非勞動者本人意愿所導致的失業。自愿失業,一般來說責任不在用人單位,而在勞動者本身,非自愿失業則相反,勞動者往往因被迫離職而導致失業。國家為了保護失業人員的利益,促進其再就業,將自愿離職而失業的人員排除在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范圍之外!备鶕秾嵤粗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第13條規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但不限于勞動合同期滿的、用人單位被宣告破產的、被用人單位解雇的、用人單位實施經濟性裁員裁減的,等等。
其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勞動者非自愿失業后,必須到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一方面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必經程序,勞動者不作登記,社保經辦機構則不知道其已失業,也就無從發放失業保險金了,另一方面是對失業人員進行審查,確認其是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資格。另外,除失業登記外,失業人員還應有求職要求,以便政府部門指定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向失業人員提供就業崗位。
萊蕪失業保險金
2020年萊蕪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2020年萊蕪失業保險金多少錢
為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求,全市失業保險金標準由每人每月950元調整為每人每月1030元。
以上數據依據網絡及各個官方網站公布資料整理,具體政策以最終文件執行情況為準,具體可咨詢萊蕪市社保中心。
萊蕪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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