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
南昌市隸屬于江西省,而在江西,失業保險的類型分為一類區域、二類區域、三類區域和四類區域,南昌屬于一類區域。2019年一類區域的失業保險金從1000元提高到1340元;二類區域原來為950元/月,現在為1260元/年;三類區域為900元/月提高到1180元/月;四類區域為850元/月。南昌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如下: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繳納失業保險)滿1年的;
2. 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 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南昌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6年的,領取14個月;
累計繳費時間6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可在14個月的基礎上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應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期間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是最長不超過24個月。
1、社保局規定辦理失業報備;
注:需要公司在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15日內出面派員到各失業保險交納地的社保局辦理,辦理報備不直接對失業本人。
2、辦理報備中用人單位需要向社保局遞交四種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
3、失業登記之后,社保局審查失業登記合格后,通知失業人員前去培訓并可領取失業金,同時辦理下崗證,失業保險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5%計發,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就醫的,可補助70%醫療補助金;
4、個人后續的準備,失業人員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后,持社保局發給的審核文件和《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地街道(鎮)有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