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成都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成都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成都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前置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足額為職工繳納失業保險,且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注: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勞動合同終止的;
2、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被單位解聘、辭退、除名或開除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已按規定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證辦理
一、成都失業證辦理申請條件
1、戶口在本轄區內的城鎮失業人員和農轉非人員;
2、企業依法宣告破產、依法撤銷、關閉后的人員;
3、與企業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被企業辭退的人員;
4、被企業除名或開除及自動離職、辭職的人員。
二、提供材料
1、一寸免冠照2張、戶口本、身份證復印件1份
2、(1) 城鎮失業人員:帶上社區所出具的失業證明;
(2)下崗失業人員:帶上本人檔案
(3)農轉非人員:帶上本人的農轉非公證書
三、辦理流程
由本人攜帶申請到鎮便民服務中心領取并填寫《成都市城鎮失業人員登記表》后交鎮便民服務中心受理。
四、辦理時限
申辦人在7個工作日內到鎮勞動保障所領證。
領取期限
15日內審核確認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資格和期限
領取標準
1、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新津縣按每人每月1050元執行。
2、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按每人每月966元執行。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標準按規定作相應調整。
申請材料
1、單位對職工解除勞動關系證明(蓋鮮章)
2、勞動合同的原件、復印件
3、身份證復印件(同頁正反面)
4、戶口復印件(首頁、本人頁)
5、《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張
7、失業人員需提供“成都銀行”銀行卡
領取流程
1、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到社保局辦理。
2.、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系后,7日內到就業局失業保險處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備案手冊。
3、經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失業保險處簽發《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單位及時將其送達失業人員本人。
4、失業人員在單位與其解除勞動關系的60日內,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張到就業局培訓處、職介中心分別辦理職業培訓登記和求職登記,次月起按規定按月簽字申領,申領成功人員的失業保險金在簽字申領的當月底前發放到賬,連續兩個月未簽字作自動放棄處理。
5、失業人員持《失業保險金核發通知書》、戶口本、身份證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張到其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按月簽領失業保險金。
附流程圖↓
領取期限
1、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2、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
3、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
4、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
5、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
6、10年以上的為24個月。
注: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辦理地點
1、用人單位參保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區(二環路北一段四號 營門口立交橋側勞動保障大廈)
電話:028-87706992、028-87706993
辦理時間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是否收費:否
Tip
Q: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是否可以不繳?失保金未領取后,醫保應如何續繳?
A: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互助醫療保險費;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到成都市社保經辦機構以個體人員身份辦理繼續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和大病互助醫療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