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金的標準,按照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水平,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并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那么2019年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有哪些?北京失業保險申領標準和金額是如何規定的?本文思而思學教育網為你整理關于北京失業保險的相關政策,希望對你有幫助。
失業金領取條件及要求:
具備什么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
1.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繳費滿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勞動合同終止無續簽;被用人單位解除;協商解除;被單位辭退;被單位除名或開除);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
1. 辭職;
2. 自動離職;
3. 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人員;
4. 失業保險繳費不滿一年。
有以下情形之一停止領取失業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 重新就業;
2. 應征服兵役;
3. 移居境外;
4.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 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 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關于領取失業金期間患病、重病、死亡補助問題:
1.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患病(不含因打架斗毆或交通事故等行為致傷殘的)可以補助本人應領失業保險金額60%只80%的醫藥補助金;
2.失業人員領金期間重病,按前款規定給予補助,補助標準不得超過本人應領失業保險金總額200%;
3.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或采取計劃生育措施的,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補助;
4.領金期間死亡的可發放喪葬補助金,有供養直系親屬的,發放一次性撫恤金,標準按失業人員死亡當月領取失業金的數額和供養人數發,1人發6個月,2人9個月,3人以上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