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并不是每一個失業人員都能領取失業保險的,那么,失業保險領取條件是什么?失業人員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即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1、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個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那么北京失業保險領取標準和時間是什麼呢?本文小編整理了北京失業保險的相關知識,希望對你有幫助.
【導語】根據《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規定,北京失業保險參保人如需領取失業保險金需滿足一定條件及提供必備資料并按照規定流程辦理申領手續方可。
【受理機構】:戶口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
【辦理期限】: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
【咨詢電話】:010-12333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所需資料:
1、《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
2、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聘用關系證明或終止存檔關系證明(辭職須有辭職證明材料);
3、核定失業保險待遇的其他材料。
北京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失業人員應當在終止、解除勞動(聘用)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上述資料到到戶口所在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同時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手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
1、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的,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的,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的,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
6、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職業介紹服務機構介紹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