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杭州市民對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十分關心,具體是怎樣的?下面我們去看看吧!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備注:勞動者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包括以下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杭州失業保險怎么領
申領對象
人事檔案在公益性職業介紹機構、人才交流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檔案托管機構”)托管的杭州市區(不包括蕭山區、余杭區)城鎮戶口失業人員(以下簡稱“托管人員”)。
工作時限
檔案托管機構自收到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原件)之日起15日內將相關資料報送相應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申請資料之日起7日內核定托管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期限。
工作流程
1、申請
托管人員失業后,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應及時向檔案托管機構提出申請。檔案托管機構自收到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原件)之日起15日內將下列資料報送相應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①終止或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文件(原件);
②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復印件;
③檔案托管證明;
④檔案托管機構行政介紹信;
⑤檔案托管機構經辦工作人員的身份證明;
⑥托管人員的戶口簿復印件。
對涉及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的,除上述資料外,還需攜帶《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認定表》、人事檔案。
2、受理
托管人員檔案在省、市檔案托管機構托管的,由市就業服務局受理;托管人員檔案在區級檔案托管機構托管的,由區就業管理服務處受理。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對提交的資料進行核查,資料齊全的,予以受理。
3、申領登記
托管人員應當自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攜帶下列資料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同時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①用人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文件 (原件);
②失業登記(失業保險繳費)證明書;
③本人身份證;
④1寸證件照片兩張。
4、審核待遇
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收到上述資料之日起 7日內核定托管人員應享受的失業保險待遇期限。
涉及失業保險視作繳費年限的,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報同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核認定視作繳費年限。
托管人員在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完畢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杭州市失業保險金領取卡》。
5、申領
托管人員應自核準失業保險待遇的次月起每月10、11日(節、假日順延)到其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申領時,需攜帶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失業身份證明、《杭州市失業保險金領取卡》、本人私章。每月申領失業保險金時還需提供檔案托管機構出具的當月失業身份證明。每月22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經辦銀行發放失業保險金。
托管人員應遵守《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超過60天不辦理申領登記的,視同已重新就業;無正當理由的,連續2個月不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其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按規定給予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