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失業保險金申領具體是怎樣的?為了讓大家更好地了解詳情,下面搜集了相關內容,歡迎閱覽!
(一)辦理依據
1、《失業保險條例》;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3、《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三)工作時限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經辦機構應當在7日內予以審核,符合享受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在經辦機構核準失業保險待遇的次月起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
(四)申領流程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登記后,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并應按月到經辦機構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
失業人員本人每月10、11日(節、假日順延)憑《失業證》、本人私章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或社區勞動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委托經辦銀行發放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超過60天不辦理申領登記的,視同已重新就業; 無正當理由連續2個月不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的,視同已重新就業,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其未領完的失業保險金按規定給予保留。
杭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杭州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條件一共有四條,只有同時滿足了這四條才能夠享受到杭州失業保險金的領取。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必須按照相關社會保險法律的規定參保了失業保險,而且必須履行了失業保險的繳費義務并滿一年以上。 如果您并沒有參保失業保險,或是剛剛參保了失業保險還不滿一年,那您就無法享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了。
二、您必須是因非本人意愿離開當前的工作崗位。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您必須是因為企業的原因離職,比如企業破產,或是企業主動解約等情況而導致您離職的。如果您是主動辭職的,您也是不能享受失業保險的待遇的。
三、必須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了相關的失業登記。因為在我國很多東西都必須要靠登記來證明,所以失業也不例外,如果您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失業登記,那您也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的待遇。
四、本人必須要有繼續的求職意愿,而且參加了相關的機構組織的求職培訓。最后一條的目的是避免出現吃閑飯的人出現。我們國家的人口眾多,如果很多人參保了失業保險,然后在失業后不思進取,不想著再找工作的話,我們國家的財政壓力會非常大,這也是相關部門把這一條加上去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