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州市失業保險政策此前作出了相關的調整,據了解,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為保障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根據臺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全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臺政發〔2015〕25號)和臺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浙江省失業保險條例〉有關問題的通知》(臺政發2號)精神,決定調整我市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的發放標準。調整后的失業保險發放標準為:臺州市區、臨海市、溫嶺市、玉環縣為1245元/月,天臺縣、仙居縣、三門縣為1148元/月。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從2017年1月1日起執行。
中小微企業的福利:補貼失業保險 單位實際繳費50%
“凡是符合規定的中小微企業都可以及時來申報。”據介紹,根據規定依法辦理就業登記、參加社會保險并按規定連續2年履行繳費義務且勞動關系穩定、積極采取措施開展穩定就業工作,上年度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人數(自然減員及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除外)少于單位上年度平均參保人數3%的中小微企業,給予穩定就業失業保險補貼。
其中,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率小于1%(含1%)的,補貼額度為企業當年度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50%。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率在1%和3%(含3%)之間的,補貼額度為企業當年度失業保險單位繳費部分的30%。中小微企業穩定就業失業保險補貼不得與困難企業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同時享受。
新政還鼓勵中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根據規定,中小微企業新招用畢業3年內高校畢業生的,依法辦理就業登記、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企業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費給予1年的社會保險補貼。
創業者的好消息:每帶動一人就業 補貼2000元或3000元
新政策通過創業社會保險補貼、創業帶動就業崗位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貼息、小額貸款擔保基金、創業培訓補貼等5項補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
在市級統籌區內,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3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當年創辦企業(除建筑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在營業證照有效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按其實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2/3給予一次性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除此之外,吸納其他畢業3年內普通高校畢業生或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給予一次性創業帶動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每帶動1名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2000元/人;每帶動1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補貼3000元/人。
城鄉創業人員在市級統籌區內創辦創業實體的,創業期初3年內均可申請小額擔保貸款,到期還本付息后給予貼息。“按照人員或從事的創業項目不同,給予50%或100%的小額貸款貼息。”工作人員介紹說,除此之外,失業保險基金促進就業經費可適當用于補充小額貸款擔保基金。
臺州市失業金發放標準
失業保險金按臺州最低工資標準的80%,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月發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國家規定和本省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但不得高于臺州最低工資標準或者低于臺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2、半寸相片一張;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證》;
4、原工作單位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或勞動爭議裁決的證明材料;
5、本人銀行活期存折(原件及復印件)。
臺州市失業保險領取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應及時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其失業保險的經辦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并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