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失業保險查詢有哪些方式?應該如何操作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廣州失業保險金領取指南
辦理條件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累計滿一年,或者不滿一年但本人有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
自2015年5月1日起,廣州市(含花都區、番禺區、從化區、增城區)失業保險金標準從原來的每月1240元調整為每月1516元。
辦理材料
1、《廣州市失業保險待遇申請表》一式兩份,須原用人單位蓋章(若屬于單位已失蹤、注銷等,或有勞動爭議可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的,無需蓋章);
2、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有勞動爭議的可只需提供裁決書或判決書,單位失蹤、注銷等的可只需提供相關證明;
3、已辦理失業登記的《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需復印個人信息頁和本次失業登記頁;
4、本市戶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戶籍選擇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須提供本人《居民戶口簿》;
5、本人身份證明或社保卡
辦理流程
1、原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辦理:在地稅辦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告知失業保險相關待遇權利;
2、失業人員選擇領取失業保險待遇的:本市戶籍的失業人員到戶籍所屬區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外地戶籍的失業人員選擇在本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可到我市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待遇手續。
辦理地點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43號
聯系電話:12333
上班時間: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期限
原則上即場辦結(特殊情況或采取受理制)
收費標準及依據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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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比例標準
單位繳費比例:0.8%、0.64%、0.48%
個人繳費比例:0.2%
注:廣州市人社局宣布,將于2017年3月1日起下調全市失業保險繳費費率,即由當前的2%降為1%,其中:用人單位基準費率從1.5%、1.2%、0.9%對應降為0.8%、0.64%、0.48%,個人費率從0.5%降為0.2%。
二、廣州失業保險繳費基數
繳費基數上限:20292元(6764300%)
繳費基數下限:1890元(市最低工資)
三、廣州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四、廣州失業保險待遇核定手續辦理
單位辦理
1.單位為職工在地稅部門辦理了社會保險停保手續后的次月到單位注冊所在區(縣級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失業人員(包括跨統籌地區變換工作單位的職工)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若屬于辦理停保手續當月即不繳費的可當月辦理):為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通知書》;為不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領取《告知書》;為農民合同制職工代辦審核一次性失業生活補助金的有關手續。領取《通知書》和《告知書》,單位經辦人需辦理簽收手續。
2、辦理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
(2) 填寫單位蓋章的“核定申請表”一式兩份
(3)《廣東省就業失業手冊》,如有《廣州市職工勞動手冊》或《廣州市流動人員勞動手冊》的一并提供
(4)如未錄入連續工齡并有《廣州市職工連續工齡審核表》的一并提供
(5)事業單位的非工勤人員還需提供職工最后一次《標準工資升級審批表》
(6)中央、部隊、省屬駐穗單位需提供加蓋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專用章的《廣東省直社會保險參保證明》(個人),如有視同繳費年限的,需一并提供檔案里的工齡審核表(《參保人歷史信息審核表》)原件及復印件
說明:對于正在參保的人員,請用人單位先到地稅部門辦理停保后再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失業待遇核定手續。
3、單位應及時把《通知書》或《告知書》交給失業人員,并告訴失業人員按規定時間申領。凡因單位的原因造成失業人員不能按時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所造成的損失由單位負責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