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失業保險費率再次降低,今天我們就一起來看看相關資訊吧!
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增強企業活力,促進穩定就業,按照上級規定,根據泰安市實際,將再次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本次降低費率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失業保險費率由1.5%降至1%,其中單位費率由1%降至0.7%,個人費率由0.5%降至0.3%。按照本次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標準測算,2017年全市預計為企業減輕負擔7600余萬元。我市自2012年底降低失業保險費率以來,已累計為企業降低成本近8.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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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泰安失業險轉移辦理條件
單位從業人員發生退工、解聘或調離。
二、泰安失業險轉移辦理材料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內轉出
1.新參保地開具的失業險轉移接續聯系函
2.失業險手冊
3.身份證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外轉出
1. 職工持失業險手冊
2. 身份證復印件辦理
3. 《參保繳費憑證》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外轉入
1. 參保人員在新就業地按規定建立基本失業險關系并繳費
2. 持原參保地開具的《參保繳費憑證》
3. 轉入申請表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內轉入
1.職工身份證明
2.失業險手冊
3.勞動合同
4.轉入申請表
三、泰安失業險轉移辦理流程
基本失業險關系轉出: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內轉出
持新參保地開具的失業險轉移接續聯系函、失業險手冊、身份證等到社保服務大廳失業險關系轉移接續窗口辦理轉出手續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外轉出
工持失業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職工持此憑證到新參保地辦理相關手續
基本失業險關系轉入: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內轉入
持參保職工身份證明、失業險手冊、勞動合同,到社保服務大廳失業險關系轉移接續窗口并填寫轉入申請經審核通過后辦理轉入手續
企業職工基本失業險關系統籌范圍外轉出
職工持失業險手冊、身份證復印件辦理,經辦機構審核通過后為其開具《參保繳費憑證》,職工持此憑證到新參保地辦理相關手續
四、泰安失業險轉移辦理地點
泰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新政府辦公大樓
電話:(0538)6991838
泰安市岱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泰安市岱岳區
新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府前大街附近
電話:(0538)7214688
五、泰安申請領取失業險的條件
1、按規定在省社保局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六、泰安失業保險待遇申報材料
《失業人員備案表》、《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失業人員檔案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七、泰安失業保險待遇辦理程序
參保單位與本單位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將失業人員名單等材料報省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對符合領取條件的,通知單位辦理失業登記;失業人員本人憑《身份證》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按時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規定同時享受的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醫療保險待遇、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生育補助金、職業培訓補貼職業介紹補貼的業務操作流程參照失業保險金業務流程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