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穩崗補貼政策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4〕76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23號)精神,充分發揮失業保險預防失業、促進就業作用,激勵企業承擔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現就失業保險支持企業穩定崗位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員、少裁員,穩定就業崗位的企業,由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定崗位補貼(以下簡稱“穩崗補貼”)。
二、企業申請穩崗補貼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
(二)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上年末全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據了解,末北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31%,裁員率低于該數據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三、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依據北京市社會保險管理信息系統中記載的數據確定)的40%給予穩崗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四、符合條件的企業可向其參保所在地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申請,申請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企業穩崗補貼申請表;
(二)上年度企業減少人員情況表;
(三)首次提交申請的企業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四)企業承諾書;
(五)其他需提交的材料。
五、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集中受理企業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審核后將擬享受穩崗補貼的企業名單等相關信息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下達批復。市財政局負責按失業保險基金撥付程序撥付補貼資金。區縣社保經辦機構接到市級部門撥付的補貼資金后,應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
穩崗補貼同一年度內申請一次。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2015年9月6日-16日提出申請,以后年度的具體申請時間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
六、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享受穩崗補貼的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以及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進行重點跟蹤,及時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職工隊伍穩定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期對享受補貼企業的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以確保政策的規范執行和失業保險基金的安全使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適時開展政策績效評估,根據實際調整完善政策。
七、享受補貼企業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核算、管理和使用補貼資金,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內部審計與監督,明確責任,專賬管理,不得挪作它用。對于違反本通知及國家有關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責令退回下撥的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通知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執行至2020年底。《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印發<開展用人單位穩定就業崗位補貼試點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就發〔2014〕69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拓展失業保險功能支持企業開展培訓提升職工素質的意見》(京人社能發〔2013〕104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擴大失業保險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培訓試點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發〔2014〕156號)、《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財政局關于失業保險支持企業開展職工培訓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京人社能發〔2015〕106號)同時廢止。
九、本通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根據各自職責負責解釋。
延伸閱讀:
北京市穩崗補貼政策相關情況解讀
符合兩個條件可申請穩崗補貼
《通知》規定,企業申請穩崗補貼需要滿足兩大條件:在北京市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同時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上年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據了解,末本市城鎮登記失業率為1.31%,裁員率低于這一數據的企業,均可提出申請。
補貼標準方面,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40%給予穩崗補貼。
《通知》同時規定,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
穩崗補貼同一年度可申請一次
《通知》明確,度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于今年9月6日至16日期間,向參保所在地區縣人力社保局提出補貼申請。區縣人力社保局集中受理申請材料后5個工作日內,上報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確定補貼企業名單和補貼金額,并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的,相關部門將按程序及時將補貼資金撥付企業。
申請補貼時,企業需提交企業穩崗補貼申請表、上年度企業減少人員情況表、企業承諾書等,首次提交申請的企業還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在企業承諾書中,企業須承諾本單位將遵守申請補貼政策規定,提交的材料均真實、合法、有效,并自愿接受相關部門核查申請資格。
據了解,本項穩崗補貼政策將執行至2020年底,企業同一年度內可申請一次。今后,每年申請補貼的時間都將及時在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布,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登陸網站查詢。
穩定崗位補貼將受定期專項檢查
《通知》要求,北京各區縣人力社保局將對享受穩崗補貼的兼并重組企業、化解產能過剩企業以及淘汰落后產能企業進行重點跟蹤,及時了解企業崗位變化動態,監測職工隊伍穩定情況。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將定期對享受補貼企業的資金管理使用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完善政策。企業獲得穩定崗位補貼后,要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要求,依法依規核算、管理和使用補貼資金,不得挪作它用。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截留、挪用補貼資金的單位或個人,該局將責令企業退回下撥的補貼資金,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