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保險參保后要領取也是有規定的,那么有何條件限制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銅陵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條件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即失業人員不愿意中斷就業,但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斷就業。勞動保障部發布的《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對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作了規定,主要包括:終止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用人單位違法或違反勞動合同導致職工辭職。出現上述情形造成職工失業的,職工有權申領失業保險金。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辦理失業登記是為了掌握失業人員的基本情況,確認其資格。須有求職要求,是考慮到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是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這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一個前提,也是失業人員應盡的義務。
銅陵失業保險金領取注意事項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關于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應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費。
《通知》要求,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其失業前失業保險參保地的職工醫保,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參加職工醫保的繳費率,原則上按照統籌地區的繳費率確定。繳費基數可參照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確定,最低不低于60%。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
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自參加職工醫保當月起,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住院和門診醫療保險待遇,享受待遇期限與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補助金待遇。
延伸閱讀:銅陵失業保險繳費標準
最新消息:社保費率首降失業保險費率降至2%
繳費標準
社會保險繳費公式:社會保險繳費=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改革前:銅陵市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比例為2%,個人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比例為1%
改革后:失業保險繳費比例由現有3%降低至2%,最新銅陵市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暫未確定,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會為您持續更新。
社保繳費例子
若銅陵市2013年度的月平均工資是4037元,如果你(假設你的單位在市區)的月工資超過了4037的300%=12111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12111元
如果你的月工資低于403760%=2422.2元,則你的社保繳納基數是2422.2元。要是你的月工資在2422.2元至12111元之間,那么繳費基數就是你的月工資。
1、失業保險費率降低,由3%降低至2%。
2、單位和個人繳費具體比例由各地在充分考慮提高失業保險待遇、促進失業人員再就業、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補貼政策等因素的基礎上確定。
3、失業保險費率降低不會影響個人福利待遇,還可以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銅陵失業保險繳費方式
單位代繳
失業保險費用是由單位繳納,非個人繳費。
按月繳交,職工個人繳交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銅陵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20個工作日
辦理費用:20元/張
銅陵失業保險參保辦理地點
銅陵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咨詢
電話: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