綿陽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1月1日以后,我省農民工與城鎮職工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相同。
綿陽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
2.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3.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4.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
綿陽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
1.失業人員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并及時將失業人員名單等材料提交失業保險經辦機構。
2.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本人身份證明等材料,到原用人單位辦理就業登記的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
3.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規定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
綿陽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地點
辦理地址:
綿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南河路26
電話:(0816)2262237
綿陽市游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一環路東段139號
電話:0816-2280070
綿陽市游仙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證大廳
地址:綿陽市游仙區芙蓉路芙蓉?麗景龍居一樓
綿陽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時限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以上不滿2年的為3個月
2.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以上不滿3年的為6個月
4.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以上不滿8年的為15個月
3.累計繳費時間滿3年以上不滿5年的為12個月
5.累計繳費時間滿8年以上不滿10年的為18個月
6.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以上為24個月
注:失業人員重新就業后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綿陽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條件
1.用人單位應當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內憑營業執照、登記證書或者單位印章,向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失業保險登記。
2.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
3.用人單位自行申報、按時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應當繳納的失業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4.職工個人不能自行辦理失業保險參保登記和繳納失業保險費。
綿陽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表
2.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件
5.人員增加報表電子版和紙質版
6.失業保險繳費基數復印件
綿陽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流程
參保單位在新成立或變更事項發生30日內到社保機構申報辦理失業保險登記業務,按規定報送申報資料并填寫相應表格;稽核科對提供資料有效的,應即時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予以登記辦理。
綿陽失業保險參保辦理時限
辦理時限:
1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