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流程
1、職工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需在7日內辦理退工備案手續,并用人單位需7日內將《無錫市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通知單》送達被退職工本人。
2、職工在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攜帶相關材料到失業保險金管理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領取。
3、外地職工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后到退工前單位所屬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并申領失業保險金。
二、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時限
1、繳費不滿10年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職工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4、繳費基數無法確定的,失業保險金按最低標準確定。
三、無錫失業保險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782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09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36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63元:
5.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891元:
6.從第13個月起,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一律按782元發放。
7.農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費由588元調整到618元。
四、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2、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五、無錫失業保險金領取申請材料
1、領取失業保險金通知單
2、單位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3、失業人員身份證
4、失業人員市民卡
5、失業人員戶籍證明
6、《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7、《失業保險金申領表》